7月30日,省审计厅刘劲松厅长所作的《2019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的报告》,披露了3个市县2343亩林地被非法用于采砂、种养殖等营利活动;应征未征水资源费等6071万元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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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是对领导干部履行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一项常规性审计监督工作。本年度的审计重点除了关注中央和我省有关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政策决策的落实、遵守法律法规、保护目标完成、履行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监督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项目管理情况外,还针对乐东、临高和文昌等3个市县的资源禀赋,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和耕地、森林、海洋资源保护等方面开展审计,重点关注耕地基本农田保护、新能源汽车推广等我省8个政策的落实,同步安排自贸区(港)建设招商引资项目供地情况等几个资源环境专项审计调查,一次审计完成对被审计市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审计监督全覆盖。实现了统筹兼顾的审计目标。

在审计方法方式上,充分运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大数据平台辅助审计,筛查出各类自然资源现状问题疑点,精准核实。审计发现省水务厅和3个市县存在:部分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未按要求完成,如新能源汽车推广完成率低;落实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不力,违法建筑有增无减;部分市县政府和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不到位,973亩基本农田、2343亩林地和海岸线200米范围内的132亩土地被非法使用;重大水利工程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等部分资源环境保护项目推进缓慢;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费等资源环境资金6071万元征收和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对上述6位领导干部的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的履职情况,予以客观评价,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

对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保护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是省审计厅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的决定》精神,从与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注的饮用水安全策划的项目。对省水务和生态环境两个主管部门和5个市县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保护情况,重点从摸清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底数、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政策与决策部署、遵守法律、法规、履行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职责情况、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绩效,以及中央环保督察和“绿盾”行动披露问题整改情况等六个方面开展调查,关注影响饮用水质量的因素。

通过审计调查,发现存在355个饮用水水源地尚未划定保护区、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任务未完成等水源地管理保护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27个水源保护地存在生活污水直排和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和保护区新增违法建筑387宗等对水源地管理保护不力;水源地管理能力建设不足;资金和项目管理不够到位,资金被挪用、闲置、未能发挥预期经济和生态效益,以及部分中央环保督察以及2018年以来历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发现问题未按时限完成整改等5个方面23类突出问题,引起了相关单位的关注,促进相关单位立行立改。比如,三亚市海棠区南田农场饮用水源地因污染长期无法饮用问题,审计指出问题并敦促相关部门履职,及时解决该地区3100多人饮用水安全问题。

(编辑:钟宇靖、王依崟,供稿:蔡运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