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之年。一年来,我厅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关于法治工作的各项部署,扎实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推进依法审计和法治创建,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高标准高质量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保驾护航。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

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首要政治任务,紧密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法治工作与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动。一是成立由厅党组书记、厅长担任组长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省审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问题;二是厅党组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认真传达学习重要法治会议和文件精神,听取法治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年度法治工作计划,更新完善年度普法责任清单;三是严格按照有关要求,于一季度前向审计署和省委省政府报送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并通过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四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等重要指示,通过开展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政府投资审计、企业审计以及各类专项审计等,倒逼有关部门落实各项营商制度和政策,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为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的审计保障和支持。

二、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助力海南深化改革发展,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结合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海南法治建设 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的任务清单和责任分工〉》(琼法委发〔2019〕2号)等文件任务要求,聚焦海南自贸区(港)建设中心任务,关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等领域,紧盯政策落实、财政资金、重点项目和重大改革任务,强化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监督,全面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地。

(一)扎实推进审计全覆盖。

近年来,我厅科学谋划审计项目,通过“财政审计、政策落实跟踪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四个平台”、“两统筹”、“大数据审计”、“上下联动”、“轮审”等方式方法,扎实推进审计全覆盖,既提高了审计工作报告的质量,又实现了审计机关年度对省和市县两级财政资金审计的全覆盖。同时,实现了大数据对省本级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企业审计、民生资金审计等按照五年轮审全覆盖目标稳步推进。

(二)着力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围绕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开展了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十二个重点产业扶持资金、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等政策落实或资金使用情况审计。审计中,紧扣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政策落实年”工作,按照“六稳”和“八字方针”要求,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推动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三)着力保障民生。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开展审计。持续开展为民办实事、扶贫、保障性安居工程、学前教育等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及时发现民生领域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促进了党的惠民政策落实,推动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

(四)着力提升财政资金绩效。

组织开展省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市县政府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将绩效理念贯穿审计工作全过程,注重反映项目预算安排不够科学、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相关资金结存闲置或项目建成后闲置造成损失浪费等问题,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推动预算单位不断提高绩效意识,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五)着力强化审计整改。

我厅今年出台了《省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操作规程》等文件,切实发挥审计“经济体检”功能,既敢于和善于发现问题,又积极推动问题的解决,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年底前依法公告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全面整改情况,通过督促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有效促进相关单位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六)着力推进全省内部审计工作。

为全面落实审计署胡泽君审计长在全国内部审计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省委刘赐贵书记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讲话精神和沈晓明省长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批示,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我厅成立了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处,省内部审计协会也恢复运转。目前,37个省政府组成部门已设立内部审计机构,覆盖率达100%,实现内部审计机构省级层面全覆盖。

三、完善依法行政、依法审计制度体系,构建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

(一)优化我厅组织结构。

1.结合海南建设自贸区(港)对审计工作的需求,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关于全力推进审计机构改革有关部署,将相关部门划转的职责与我厅现有职责进行优化整合,严格执行《海南省审计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在履职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根据《海南省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厅实际,制定了《海南省审计厅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落实。目前我厅已完成两轮次厅机关公务员职级晋升,相关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3.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遵守“三重一大”末位表态和重要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在研究“三重一大”等审计工作事项时主动邀请省纪委派驻纪检组派人参会监督;将审计项目结果文书在厅领导参加的审计业务会议上予以审议,确保审计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审计定性准确、审计评价及处理处罚意见恰当。

4.严格执行《海南省审计厅法律事务工作暂行规定》,规范厅机关开展政府法律事务工作,进一步明确厅法规部门具体承担法律事务工作范围,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加强合法性审查,将厅机关所有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涉及审计业务的行政公文及其他重要事项或重大措施文件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

四、强化审计人员依法审计能力,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审计

(一)提升审计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审计能力。

1.落实审计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审计干部培训总体规划,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年度学习内容,结合运用“法宣在线”云平台学法考法系统,注重在各类专题培训课程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厅党组和各级领导干部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学法用法,在厅机关营造良好学法用法氛围。

2.组织开展全省审计系统年度集中整训。结合审计署集中整训课程安排,于今年8月份组织为期两周的年度集中整训,在全省审计机关进行视频转播,引导审计人员树立法治思维,学会运用法治思维看待问题、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

(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3.重视对审计人员法治能力的培养。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作为考察衡量干部的重要标准,组织各类法律知识考试,主要包括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专业法部分)、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入职干部岗前法律知识考试等,考试内容涵盖宪法、国家安全法、公务员法、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国家审计准则等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实现以考促学、以学促执法规范目标。同时做好审计执法人员执法证的申领、换证工作,认真做好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落实审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4.结合审计实际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海南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在实施审计项目过程中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通知》并转发市县审计机关参照执行,加强对审计项目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在我省审计系统顺利推行。

五、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实施审计项目和服务管理过程中开展普法

(一)坚持依法审计与普法工作相结合,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

在审计进点会、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审计结果公告、审计督促整改等环节积极创造条件,向被审计对象宣传审计法律法规和审计机关的职责权限,同时让其了解在审计过程中所享有的权利、应当履行的义务和违反审计法律法规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增强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并监督审计人员依法审计的意识;以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尤其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作为重点普法对象,在审计现场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充分释法说理,推动全程说理式执法,促进被审计单位提高法治意识。

(二)深入宣传与海南自贸区(港)建设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脱贫攻坚、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以及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结合开展财政审计、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项目,主动服务深化改革和海南自贸区(港)建设,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有关投资、贸易、金融、环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推动“法律六进”活动。

(三)落实以案释法主体责任。

严格遵照《海南省审计厅关于建立审计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各业务处室从事审计执法工作的人员、相关处室信访接待人员、信访举报线索处理人员和法规审理处全体人员以案释法主体责任。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全省审计系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市县审计机关法治基础较为薄弱,落实普法法治工作离党委和政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问题成因:客观上,市县审计机关人员较少,审计任务繁重,不少审计人员同时肩负扶贫、巡视、巡察等多项任务,没有配备专门的法治工作岗位和人员;主观上,个别领导干部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深,少数审计人员认为只要做好审计本职工作就行,对法治普法工作抱有应付心态。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全省审计法治宣传培训,引导全体审计人员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加大对市县审计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力度,运用“魔方”思维整合全省各类审计资源,构建全省审计系统“一盘棋”,统筹推进全省审计法治普法工作。

(二)法治政府建设总结宣传不够到位。

问题成因:在总结工作经验方面做得不够,审计普法过程中宣传报导不到位,没有及时申报普法示范单位等荣誉;审计法治工作创新意识不强,以完成任务为主,创造性开展工作较少,没有突出亮点。

改进措施:一是安排专人担任审计法治岗,全面梳理审计法治规章制度,完善普法工作台账,及时总结在推进法治政府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挖掘工作亮点,做好信息宣传报导工作;二是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坚持依法审计,加大审计执法力度,推动审计发现问题落实整改,督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尽责,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2020年,我厅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紧密围绕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加大对全体干部法治学习的督促和考核,促进审计干部思想大统一、认识大提高、工作大进步,在总结经验和对外宣传上下功夫,把我省审计系统好的做法、好的形象收集起来,形成书面典型材料向全省推广,将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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