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审计厅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方案

厅各处室:

根据《重要机关单位新冠疫情处置工作指南》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现将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本单位的新冠肺炎疫情处置。

二、应急准备

(一)成立新冠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刘劲松厅长;

副组长:王生辉副厅长;

综合保障组成员:厅办公室、人事处、老干部工作处、机关党委相关人员。

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成员:孟翔宇、张文友、李珊;

办公室主要职责:贯彻落实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重要机关单位新冠疫情处置的工作部署,优化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单位正常运转,负责监测信息汇总报告、物资储备以及发生疫情后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按照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培训演练。

(三)做好防疫物资储备,重点包括口罩(N95和一次性普通医用外科口罩)、消毒药品和洗手液等。

(四)督促本单位人员做好疫苗接种,确保“应接尽接”

(五)储备抗原检测试剂,并督促本单位人员做好抗原试剂家庭储备。

三、监测报告

(一)监测

1. 有疑似症状或检测阳性人员应主动落实健康申报制度,及时向所在处室报告,并将情况上报至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张文友、李珊,按照附件要求填写。

2. 各处室对因疑似症状或检测阳性人员请假情况做好缺勤登记,并将情况上报至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张文友、李珊,按照附件要求填写。

(二)报告

1. 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症状者,第一时间报告单位新冠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及时自我抗原或核酸检测。

疑似症状包括发热(体温≥37.3℃)、咳嗽、咽痛、鼻塞、流涕、乏力、腹泻、味觉嗅觉异常、胸闷、肌肉疼痛等。

2. 发现新冠感染者后第一时间报告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

四、处置措施

(一)出现疑似病例

疑似病例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佩戴N95口罩),第一时间进行新冠抗原或核酸检测。

(二)散发病例

1. 做好个人防护(佩戴N95口罩)返回居家隔离,并向社区报备。

2. 组织对病例停留的办公室、会议室等开展消毒。

3. 近两天与病例接触频繁的人员三天内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并每天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阴性方可上班。

4. 根据疫情处置应急预案和疫情情况,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导处置。

(三)聚集性疫情

1. 第一时间向属地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报告,启动应急预案。

2. 阳性感染人员立即返回居家隔离,并向社区报备。

3. 所在单位人员全部佩戴口罩。

4. 暂停会议等聚集性活动,参会人员暂时返家做好健康监测,并开展自我抗原检测。对活动场所进行通风、清洁和消毒,彻底消毒并静置2个小时后可恢复正常秩序,紧急情况可采取线上会议。消毒范围包括电梯(扶梯)、卫生间、会议室、接待室等。

5. 共同工作、共同就餐、共同参会的人员连续三天居家办公,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第三天开展抗原检测,结果阴性方可返岗。

6. 非第5条的人员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连续三天、每天上班前自我抗原检测,结果阴性方可上班。

7. 做好宣传、心理疏导和健康教育工作,避免恐慌。

8. 配合属地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做好疫情处置。

附件:海南省审计厅因疑似症状或检测阳性人员缺勤登记表

厅办公室

2022年12月20日

(联系人:张文友,联系电话:13208936111;李珊,联系电话:13970747849)

附件:

海南省审计厅因疑似症状或检测阳性人员缺勤登记表

填表日期:

处室

姓名

缺勤原因

缺勤时间

健康状况

秘书处


例如:本人阳性;家庭成员阳性;密接;混管阳性等

例如: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

例如:几号开始有症状,现在身体状况如何,是否居家隔离等。密接人员写清楚亲属的身体状况

办公室





人事处





老干处





机关党委





法规审理处





执行处





内审处





经责处





电子数据处





财政一处





财政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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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教文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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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投三处





社保处





资环一处





资环二处





企业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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