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H局原局长某某同志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案例


贺州市审计局自2014年3月20日至10月28日,组织实施了某市H局原局长某某同志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该局是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内设机构16个,二层机构6个,并管理一家国有公司。H局经费来源主要是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上级下拨专项资金、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该局实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设有规划财务科,有科长一名,会计、出纳各一名,使用用友R9财务软件进行会计核算,从被审单位获得的2010年至2013年SQL后台数据库备份文件(*.bak),大小186MB。
本案例主要讲述该市审计局在实施H局原局长某某同志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中,紧紧围绕被审计对象任期中的经济活动情况,跳出账本查问题,通过延伸审计,取得了重大突破,为国家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的过程。

围绕决策 关注重点

审计组认真做好审计调查,把审计调查作为审计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实抓好,紧紧围绕“经济责任”四个字,紧扣被审计单位的特点,关注决策重点,把握资金使用、管理职能、权力运行 “三条主线”,突出审计重点,量体裁衣编制可操作性强的项目审计实施方案,为审计实施过程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
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审计组运用了计算机筛选、走访调查、现场盘点等方法,保证了所取得的取证材料证据充分、事实清楚,有效地控制了审计风险,确保了审计项目的质量。
由于该项目所涉及的会计期间较长,数据量较大,审计组利用计算机进行审计,大大节约了审计的时间和资源,同时也提高了审计的准确性。

深入调查 发现疑点

审计人员在进入审计现场后,以经济决策为主线,以项目建设为重点,主要关注近年来H局重大的经济事项和大额资金流动。审计人员在查阅H局会议记录时发现该局新建的W项目的三个主体工程已经在2012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但在该单位的固定资产明细账中却未发现该项资产的记录。这么大笔的资产在账上没有反映,这是怎么一回事?审计人员带着疑问对该局的财务人员和办公室的有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初步得知W项目三个主体工程是G创业工程项目的一部分,是由K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为该局兴建的。由于工程未结算,因此未记入单位账务。
为了进一步了解资产的情况,审计人员向被审计单位要来有关该项目的全部档案资料,通过仔细的查阅和分析,梳理出该资产的形成原因。W项目三个主体工程是由K房地产公司根据与H局签订的合作协议,在K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得到实施G创业工程安居项目后,出资为H局建设的。通过材料发现W项目三个主体工程于2010年1月开工建设,2012年底主体工程和装修工程完工并交付使用。据H局所提供的项目土建工程和装修工程合同计算,合同价为3295.08万元,其中:主体工程1795.08万元,装修工程1500万元。审计期间,H局未能提供有关工程竣工决算材料。该项目资产只有土地办理了权属登记,主体工程均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也未将有关资产登记入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针对上述情况,该局根据有关规定责成H局对上述建设项目工程进行竣工结算审计,做好资产的交接手续,并按竣工结算审计后的价值登记固定资产,规范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延伸审计 成果显著

为了摸清H局W项目土地权属问题,审计人员根据需要延伸到了市国土局,对上述资产的土地权属进行了调查,并对G创业工程整体的土地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审计人员通过查阅土地地籍档案,逐笔核对H局W项目和K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G创业工程涉及的土地出让金收缴及土地权属办证情况。经过认真的分析核对,发现K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漏欠缴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费用1102.32万元。该公司分别于2010年2月、10月和2011年3月获得10.8823公顷(约163.23亩)土地使用权并办理了权属证。K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缴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费用7646.92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7373万元,耕地开垦费201.55万元,征地管理费17.82万元、征地劳务费32.96万元、超出包干费用部分21.59万元),到2010年8月实际缴纳6544.60万元,截止2014年5月底该公司漏欠缴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费用1102.32万元,欠缴时间长达3年零3个月。H局使用的划拨土地应由市国土资源局按规定收取土地划拨费用199.60万元,欠缴划拨地价款时间长达4年零6个月,在审计现场结束时,H局仍未缴纳。
另外在审计调查过程中,审计人员还发现市国土资源局内部有关管理部门对土地出让金档案材料不够完整,对调查涉及事项的内容财务一时无法提供具体的征缴情况,没有建立土地出让金征缴明细往来账,欠缴单位也没有欠缴凭证,是否足额缴纳情况不清,查阅所调查涉及的宗地地籍档案案卷中也没有土地出让金的征缴情况,而且市国土资源局也多年没有对欠缴土地出让金和相关费用进行催缴,存在国有资产和相关费用流失的隐患。
鉴于所发现的问题重大,审计组立即向局主要领导汇报,且通过《审计要情》的形式向市政府进行汇报,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亲自批示,要求市国土局立即对K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欠缴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费用进行追缴并彻查造成漏缴的原因。
市国土局接到市政府转来的《审计要情》批示件后高度重视,立即启动了追缴程序,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对K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现已向K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追回土地出让金1102.32万元,资金占用利息160万元,为国家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另外,通过本次审计,市国土资源局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出台了《土地出让收入票据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土地出让收入管理,杜绝今后再发生类似事件。
本案例中所发现的重大问题,主要是账本以外的内容,这提醒了审计人员在审计的过程中,不能“就账论账”,要善于利用账本,结合会议记录、经济合同等资料进行对比分析,从中发现问题线索,达到“跳出账本”看问题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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