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请简要介绍一下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答: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是审计署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统一策划和组织的全国性审计项目。全省审计机关按照审计署统一部署进行审计,截至目前已经连续开展了8个年度,对安居工程的计划、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以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审计,主要目标是促进棚户区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相关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保障资金安全,促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推动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住有所居。2019年,审计机关共派出25名审计人员,对儋州、万宁、定安、屯昌和琼中等5个市县40个安居工程项目进行了重点检查,并对39个相关单位和177户家庭做了入户调查。
问:审计发现,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实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省委、省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项政策,取得良好效果,覆盖城乡的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健全,保障人群规模不断扩大;安居工程住房有效供应明显增加,改善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推动精准脱贫攻坚战顺利实施;同时,带动相关产业投资消费,提供大量就业岗位,对稳投资、稳就业、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2019年,5个市县保障性安居工程筹集财政资金17.74亿元,完成开工任务1,753套,住房保障力度不断加大,住房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有效满足了中低收入家庭等住房困难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切实增强了住房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问:本次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在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方面发现那些主要问题?
答:被审计地区针对以前年度发现问题积极进行了整改,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和项目管理不断趋于规范,总体较好,但本次审计也发现,部分地区在安居工程资金管理使用、工程建设管理、住房分配使用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地区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绩效不高,主要包括未及时将财政资金下达或明确到具体项目,未及时安排使用资金等;二是部分地区安居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主要包括项目已开工建设超过3年且超过合同等约定竣工期限仍未建成、公租房基本建成后超过1年未分配入住等;三是部分地区公租房分配管理不严格,主要包括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享受公租房、承租家庭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及时退出、公租房被违规使用、公租房建成后长期空置等,四是个别市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不到位。
问:与之前七年相比,我省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主要有哪些特点?
答:与往年相比,本次审计在范围和内容重点等方面做了调整,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在地区范围方面,按照国家审计署“抽审不少于四分之一市县”的要求,审计不再面面俱到,而是集中力量抽审了5个市县;二是在安居工程类型方面,紧扣国家安居工程建设计划任务,聚焦棚改、公租房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这些类型安居工程;三是在内容方面有新焦点,例如关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住房租赁等政策落实情况,关注安居工程住房建设和实施保障情况,关注严格把握棚改范围和标准政策的落实情况等;四是更加突出反映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强调从资金使用绩效角度反应问题。
(编辑:钟宇靖、王依崟,供稿:符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