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第十四批制度创新案例
新闻发布会实录

(2022
年9月17日)


    

    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新闻发言人向向: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海南省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

今天的发布会将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第十四批制度创新案例,发布会采取在海口主会场,三亚、儋州分会场现场连线的方式举行。在海口主会场出席新闻发布会的是:中共海南省委深改办(自贸港工委办)副主任李宇飞先生,海南省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崔剑先生,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黄胜春先生,海口海关关税处处长林勇先生;在三亚分会场出席新闻发布会的是: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蒋志敏先生。在儋州分会场出席新闻发布会的是: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港航首席运营官王坚敏先生。请他们介绍海南自由贸易港第十四批制度创新案例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的问题。

首先,中共海南省委深改办(自贸港工委办)副主任李宇飞先生介绍相关情况。

中共海南省委深改办(自贸港工委办)副主任李宇飞:

尊敬的各位来宾,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今年,对海南来说是非比寻常的一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亲临海南考察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让海南成为新时代中国改革开放的示范,把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成为展示中国风范的靓丽名片。5月,我们成功召开了第八次党代会,明确提出全面落实“一本三基四梁八柱”战略框架。8月,我们全力以赴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全岛封关运作的“三张清单”,咬定目标千方百计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海南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制度集成创新摆在突出位置”重要指示,始终将制度集成创新作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核心任务,更加突出政策制度的系统集成和协同高效,坚持把能够解决问题、具有全国影响力作为衡量标准,耐心培育和打造创新案例,成熟一项推出一项,不断提高制度创新能级和质量。全省各级各部门保持战略定力、聚焦重点领域,按照“首创性、已实施、集成式、效果好”的原则,积极推动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的制度创新成果,截至目前,包括这批我们累计形成了14批128项制度创新案例,形成了良好的制度创新氛围,制度创新活力竞相迸发。

今天正式对外发布5项制度(集成)创新成果。我很荣幸向大家逐一介绍。

一是“中国洋浦港”船籍港制度集成创新。

提供单位:儋州市、海南海事局、省交通运输厅、海口海关、省税务局、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二是离岛免税商品全流程溯源管理。

提供单位:省商务厅、海口海关

三是“零关税”进口商品全流程监管模式。

提供单位:省商务厅、省委深改办(自贸港工委办)、省财政厅、省工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海口海关、省税务局、海南海事局

四是海洋水产种质资源跨省协同跨国引育新路径。

提供单位: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省农业农村厅

五是创设省级统一的类案裁判指引制度。

提供单位: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委政法委、海口海事法院、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省人民检察院

以上案例展现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全面深化改革和高水平对外开放取得的积极成效,为政策落地、产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这是有关市县和单位锐意进取、勇于担当的结果,是广大市场主体坚定信心、开拓创新的结果,是媒体朋友们广泛宣传、积极推介的结果。

下一步,我们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抢抓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坚持把制度集成创新摆在突出位置,以高质量制度创新促进高水平开放,蹄疾步稳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献礼。谢谢大家!

向向:

感谢李宇飞先生的发布,下面我们进入记者提问环节,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省第八次党代会报告中提出了“制度集成创新能级大幅提升”的目标要求。与之前的案例相比,这批创新案例有何新特点?

李宇飞:

与之前发布的案例相比,今天我们发布的5项制度(集成)创新案例,紧紧围绕全岛封关运作、自贸港政策落地见效、深化压力测试、产业高质量发展等核心工作,以解决问题、产生实效为鲜明特征,体现了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的特征,展现了新特点、迸发了新气象。

一是聚焦核心关键。今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考察时再次强调要把制度集成创新摆在突出位置,确保海南自由贸易港如期顺利封关运作,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路径。按照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我们以制度集成创新推动早期政策落地见效和优化升级,推进封关运作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做好高水平开放压力测试,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确保海南自由贸易港如期顺利封关运作,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

二是坚持提质增效。一方面,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政策落地的堵点、无应用场景的痛点、成效不明显的难点等为出发点,深层次谋划推动制度集成创新;另一方面,坚持结果导向,着力于优化营商环境和增加市场主体获得感,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基本评判标准。例如,“中国洋浦港”船籍港制度集成创新推动海南省国际航行船舶总吨位历史性跃居全国第二,获得国务院大督查通报表扬;离岛免税商品全流程溯源管理实现45大类离岛免税商品贴码销售,提升了离岛免税购物环境,有力支撑了风险防控,得到国家部委的充分肯定;创设省级统一的类案裁判指引制度,出台12个规范性文件,编制191个典型案例,为全国探索省域类案裁判指引制度提供了“海南样板”,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肯定。

三是服务重点产业。此次发布的案例中,三亚和儋州(洋浦)围绕种业、航运等海南自由贸易港的重点产业,培育形成了全周期、全链条、跨区域、跨部门的制度集成创新成果,实现制度创新与产业发展的有机融合。下一步,我们还将聚焦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四大主导产业,数字经济、石化新材料、现代生物医药三大优势产业,南繁、深海、航天“陆海空”三大未来产业,以园区为重要载体,以服务全产业链发展为目标,主动谋划、持续锻造更多制度创新成果,以制度集成创新赋能自贸港重点产业发展。我就介绍这么多,谢谢!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

本次“中国洋浦港”船籍港制度集成创新在哪些方面是首创性的,主要解决了哪些问题?下一步还有没有持续深化的打算?

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港航首席运营官王坚敏:

谢谢你的提问,“中国洋浦港”船籍港制度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中最重要的航运开放政策,本身所赋予的内涵,有很多创新的举措,也为我们对标国际自贸港、建设国际化的船籍港提供了一定的空间和可能。习近平总书记今年4月来海南考察时对洋浦港也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也特别提出要用好‘中国洋浦港’船籍港的政策优势,大胆创新、先行先试,我们围绕“中国洋浦港”的建设充分借鉴国内外知名国际船籍港的先进做法,结合实际的需求,形成了各种政策,特别是在在船舶登记的落户流程、船舶监管服务等方面尝试了一系列突破性的创新举措,并且把它做深做实,具体来说,初步总结了五项国内首创性的做法。

一是率先实施“全岛一港”国际船舶注册机制。这也是我们初步形成的一个概念,突破了船籍港所有人依据其住所或主要营业场所所在地就近选择的规定;

二是率先实施“两级审查”国际船舶登记流程。简化了登记的流程,突破了国际船舶“三级审查”的程序,仅实施初审、审批两级。

三是率先创新保税油供应船舶装船作业报告流程。改进了“一船一报一审批”的传统方式,原来要求备案的船舶保税油供应服务单位,即可在洋浦港区进行危险货物港口装船业务。

四是率先研发并应用了“船舶安全监督远程复查系统”。在远程中可以对外籍船舶开展港口国的监督检查,极大地提高了船舶在港口周转的效率,而且提升了港口的疫情防控能力,目前已获得了国家专利认证。

五是率先实施外国籍人员在船员领域准入制度。制定实施《外国籍人员参加海南自由贸易港船员培训、考试和申请船员证书管理办法》,这也是我们今年3月在海南首份外国籍人员船员适任证书承认签证,实现了外籍船员管理领域在国内的零突破。

这项举措取得了国际性的效果,刚才李主任也提出了,我们在海南国际船舶登记居全国第二,同时也促使洋浦成为业内一个著名的船舶注册港,这项政策落实以后,为我们形成了比较好的营商环境、也促进航运要素快速集聚,得到了市场主体的广泛认可。这是我们前期所做的一些工作。

对于下一步,我重点讲两个方面。一方面,在现有的政策上面,我们从四个方面持续推进制度集成创新,加快建设国际船舶登记建设中心,建立更加开放、更加便利的航运制度体系。

一是从船舶登记服务方面。按照国际化、集约化、电子化、无缝化的原则,继续整合船舶登记相关的业务联动,推动我们向国际服务商和服务者开放。

二是在保税油加注管理方面。在具体操作当中,在港外锚地服务存在短板等实际问题,要进一步研究手续简化、业务融合、服务前置、事后监管的模式,积极探索“多次航程累计、集中申请加注”的监管模式。

三是进出境监管服务方面。将更大程度简化通关单证,最大限度的实现各项单证电子化流转,最大限度覆盖船舶抵离港作业等口岸作业各环节。

四是航运金融服务方面。应该更加有效的探索支持开展船舶租赁业务、特别是保税租赁业务;鼓励船舶融资租赁,支持船舶租赁资产证券化,与其在货物运输的收入、船舶买卖、船舶融资租赁与保险等方面,我们探索简化汇兑的一些做法。

另一方面,我们将更加密切跟踪广大市场主体的一些诉求,聚焦最为迫切的改革需要,继续对标世界最高水平的开放形态,不断加快制度集成的创新步伐,通过把“中国洋浦港”在自贸港政策下跟国际有一个对标,真正打造出具有国际管理一流水平的船籍港注册地,为我们加快建设航运资源集聚、航运服务功能健全、现代物流配套完善、具有较高航运要素配置能力的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谢谢!

中新社:

实施离岛免税商品溯源管理有哪些作用和意义?

海南省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崔剑:

谢谢这位媒体记者的提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是党中央着眼推动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做出的重大战略举措,离岛免税购物新政策是最先落实实施的政策,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先导性、标志性项目。为持续改善海南的营商和购物环境,进一步规范市场流通秩序,更好的服务广大消费者,我省于2021年7月31日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免税商品溯源管理暂行办法》,对离岛免税商品实施溯源管理。

一、实施离岛免税商品溯源管理,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的重要举措

今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考察时指出,要严防走私、套代购风险,守好风险防控底线,以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吸引消费者,为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作出更大贡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明确,要加强重大风险识别和系统性风险防范,建立健全风险防控配套措施。物码溯源体系首创建立了“跨部门、广联通、可追溯”免税商品物码溯源系统,打通了部门信息隔阂,融合了公安(打私部门)、海关、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监管手段,进一步健全了自贸港风险防范的机制,强化了源头治理力度,为识别和防范重大风险、守好底线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实施离岛免税商品溯源管理,是优化离岛免税购物环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有效措施

在离岛免税商品上加贴溯源码销售,一是有效加强对免税商品的全流程管理,免税商品品质更有保障,让消费者在海南购物时更加放心,为离岛免税行业营造出更好的购物环境;二是充分展现该类商品“关税未付、禁止倒卖”的特性,保障海南离岛免税购物新政的普惠民众、促进消费的初衷落到实处;三是为有关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查清商品来源、免税经营主体接受社会监督、社会各界参与打私综合治理夯实基础,促进海南离岛免税业态的健康发展。

三、实施离岛免税商品溯源管理,是促进离岛免税政策平稳运行和下一步实施“零关税”进境商品有效管理的有力保障

溯源体系采集记录免税商品进口、流通、消费等环节信息,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是打击治理“套代购”走私、促进离岛免税平稳运行的有力抓手和重要举措,截至目前,已销售提离加贴溯源码的离岛免税商品超5800万件。同时,溯源体系的建立,为下一步岛内“零关税”进境商品实施有效管理打下了坚实基础,也为全国市内免税店、口岸免税店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最后,在这里也要感谢岛内经营主体对溯源管理这项政策的配合,我们也希望接下来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把这项政策运用好、规划好。以上是通报的全部内容,谢谢大家。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海南自贸港“零关税”3张清单于2020年12月陆续落地实施,请您介绍一下海关在落实海南自贸港“零关税”政策上采取哪制度创新举措?

海口海关关税处处长林勇:

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部分进口“零关税”商品政策落地见效,海口海关在海关总署的指导下,研究提出“零关税”进口商品监管创新举措:

一是建立跨部门联动协同管理机制。配合海南省建立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进口交通工具及游艇、生产设备跨部门协同管理机制,在进口主体、登记注册、使用运营、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等方面,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和海关监管部门的具体管理职责和边界,细化企业享受政策的认定标准、适用范围和操作规程,海关加强与地方行业主管部门的协同管理,形成各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二是推动业务全程信息化监管。创新建立“零关税”进口自用生产设备、交通工具及游艇便捷高效的“自动审核”+“一企一账”海关管理模式,开发配套信息化系统,新增通关参数、逻辑检控、计税模块,减少人工干预,实现通关中自动判别、放行后自动记账、业务全程在线办理。对“零关税”进口原辅料实施电子账册管理,企业设立专用电子账册后,可以通过“单一窗口”自主备案电子账册商品信息,自主核定耗用情况,并向海关如实申报,办理核销手续,自主缴纳税款。

下一步,海口海关将加强与海南省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不断地完善联合共管机制,充分释放“零关税”政策效应。谢谢媒体朋友们对海口海关工作的支持。

经济日报:

“海洋水产种质资源跨省协同跨国引育新路径”具有哪些创新亮点?实施后的效果怎么样?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蒋志敏:

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海洋水产种质资源跨省协同跨国引育新路径”是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与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携手推进海洋水产种业跨区域协同发展的新尝试,也是自由贸易港与自由贸易试验区在海洋水产种质资源跨省协同跨国引育模式创新方面的首次合作。

创新点主要体现在如下三方面:

一是平台共享,畅通“南北引育”新路径。崖州湾科技城充分发挥国家建设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的战略优势,利用海南优越的光热条件,加强与烟台片区跨区域水产种质资源引育联动,为水产新品种研究提供充足的种源供应,积极推进水产品种早育技术研究合作,为压缩生长周期,实现全年不限时段、跨纬度养殖、按需供应、陆海精准接力发挥“加速器”的作用。

二是南北协同,构建“双链融合”新机制。搭建科研机构、人才、企业南北协同共享创新平台,围绕水产种业开展联合科技攻关。发挥海南“早繁”苗种优势,推动石斑鱼等海南特色苗种供应链经验“北上”,带动烟台片区企业利用北方苗种繁育空窗期发展南海名贵水产苗种繁育养殖;同时,促进传统优势品种“南下”,探索“北鱼南繁、南繁北养”跨区域苗种合作新模式。

三是产权共护,探索水产种业知识产权新路径。依托崖州湾科技城分子检测实验室和烟台大学基于人工智能的表型分析技术平台,探索共建水产新品种DNA指纹库;依托崖州湾科技城知识产权特区和烟台片区海洋知识产权中心,探索建立包括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四合一”知识产权在内的“联动维权”服务体系,推进南北“一体化”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实施初步成效也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南北协同效应进一步释放。以“金虎斑”为代表的两地联合培育新品种杂交石斑鱼订单量上涨超过3倍;海南石斑鱼已在烟台片区实现“育繁推”一体化规模生产,年产苗种超1000万尾,年产商品鱼600-1000吨,南海石斑鱼烟台种质资源库已经储备云纹石斑鱼、东星斑等亲本12种,近3000尾。

二是南北成果转化进一步加速。包振民院士等近20位原来长期在北方从事水产种业创新研究的科学家赴崖州湾科技城“揭榜攻关”,积极推进包括种质引进繁育、优良品种选育在内的海洋种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标准化体系建设。

三是海水养殖产业进一步集聚。以新品种联合培育为突破,配合以陆海“二次中转”为代表的养殖技术升级,合理安排养殖工序,精准把控生长温度、时间、环境等因素,缩短石斑鱼等特色水产品种生长周期,提升养殖生产效率,实现养殖周期从24个月缩短至8个月,成活率提高至少20%,为打造我国千亿级本土海水养殖产业提供有利条件。

下一步,我们将以海洋种质资源引育经验为开端,持续推动合作机制和模式的复制推广,持续增强产业发展动能,向内继续深化与烟台片区等北方区域合作,向外加强与东南亚、日韩合作,通过“优种繁育、来种扩繁、去苗养成”等方式,推动实现多国间优质种质资源和水产行业要素的“无障碍中转交流”。我就回答这些,谢谢大家。

法治日报:

海南创设的省级统一的类案裁判指引制度有哪些亮点?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黄胜春:

非常感谢记者朋友关注省级统一的类案裁判指引制度,应该说,创设省级统一的类案裁判指引制度是海南省级司法机关积极探索与海南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司法体制改革的具体体现。为破解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体系构建过程中带来的法律适用和裁判难题,维护自由贸易港司法尺度统一,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司法环境,2021年以来,海南省委政法委、省高院牵头,联合省检察院、省司法厅和全省各中院、专门法院,创设了省级统一的类案裁判指引制度。该制度至少有以下四个亮点:

一是创设省级审判、检察、司法行政机关类案裁判指引联动机制。这是目前国内涉及面最广、层级最高的类案裁判指引联动机制。依托该机制,省委政法委、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多次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海南自贸港统一类案裁判指引工作,建立了海南法院类案裁判指引制度、海南检察机关类案检索制度,编制了海南省司法厅行政复议工作指引。

二是推出“四项措施”,构建“1+N+N+1”类案裁判指引制度体系。海南高院出台1项统领性文件《关于加强和规范海南自贸港法院类案裁判指引工作的意见》,出台了1批N项自贸港重点领域类案裁判指引,编纂了1批N个自贸港类案典型案例,研发1个省级类案裁判指引系统。“1+N+N+1”制度体系完善了类案裁判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机制,为全国探索省域类案裁判指引制度提供“海南样板”。

三是创设9类类案裁判指引和1类行政复议指引,为自贸港新类型、疑难案件办理提供了参照。海南聚焦税收、生态、航运、破产、知识产权、土地管理等自贸港重点领域,出台了9类自贸港法院类案裁判指引和47个典型案例、1类行政复议指引和10个典型案例、134个自贸港检察典型案例。其中,5类类案裁判指引和1类行政复议工作指引属全国首创,为全国司法机关处理该六类案件法律适用疑难问题提供了参考。

四是创设一网集成公开全省司法系统类案裁判指引。我们统一通过“天涯法律网”的“类案裁判指引”专栏,向社会公开了海南自贸港类案裁判指引工作流程文件,以及海南审判、检察系统类案裁判指引、类案典型案例等,提高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司法透明度。

省级统一的类案裁判指引制度在司法实践中产生了良好的效应。目前,全省法院已有8690件案件参考了自贸港类案裁判指引进行审理,6865件涉自贸港案件参照了类案裁判指引作出裁判,为破解“同案不同判”难题提供了有效路径。2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典型案例,18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典型案例。首批海南自贸港类案裁判指引微信点击量达到了18483次,为案件当事人、律师和社会相关主体提供了涉自贸港案件裁判结果预判。

省级统一的类案裁判指引制度是一项不断完善更新的制度,随着自贸港建设的不断推进,该项制度也将不断地升级更新,做到与时俱进。真诚地欢迎媒体朋友们和社会各界持续关注该项制度,让我们共同维护好、落实好这项制度,共同推进这项制度不断焕发活力,为优化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治环境发挥更大的作用。谢谢!

向向:

感谢您的回答,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提问环节到此结束。希望各位记者朋友们对今天发布的海南自由贸易港第十四批制度创新案例相关情况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为高质量推动自贸港建设营造更浓厚的舆论氛围。如果大家还有进一步的采访需求,可以在会后联系省新闻办的工作人员。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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