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负责对审计工作相关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审核重要文稿,组织起草审计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起草和法核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厅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市县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质量,纠正或责成纠正市县审计机关违反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