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琼厅字 〔 2018 〕 46 号
各市、县、自治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关于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 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9月4日
关于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审计整改工作的有关要求,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切实落实审计整改工作责任, 强化审计整改的自 觉性、严肃性和有效性, 提高审计整改质量和效率, 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中 的重要作用,促进海南自 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根据 《审计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中办发〔2015〕58 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现就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改革审计管理体制,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决定组建中央审计委员会,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高度重视。 审计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着监督保障、督促落实、 清障护航和反腐利剑等重要作用。审计整改是保障实现审计工作目标、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的重要环节, 对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海南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促进反腐倡廉,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各市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做好审计整改的自 觉性和主动性,严格执行审计决定,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二、切实落实审计整改责任
(一)严格落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
被审计单位要切实承担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及时召开党委(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审计整改工作,严格落实审计整改要求,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建立审计整改问题台账,明确审计整改措施、时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逐项抓好落实,对问题实行清单管理、对账销号,确保整改到位,规范管理。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负总责,要亲自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亲自抓好审计整改落实,层层压实审计整改责任; 对下属单位存在的问题,切实履行主管责任,督促下属单位落实审计整改;下属单位主要负 责人是落实本单位审计整改的直接责任人,要认真负起责任,抓好自身整改。被审计单位因客观原因在规定期限内无法完成整改,或对过去已发生的问题无法整改到位的,应向审计机关报告进一步整改的措施,或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的体制机制制度性防范措施。
(二)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
行业主管部门作为被审计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要依法承担主管事项的监督管理责任,主动加强与审计机关的沟通协调,及时开展整改专项督查,指导、督促被审计单位抓好整改落实。 对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行业主管部门要从完善制度,强化内部控制入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督促抓好审计整改落实工作。行业主管部门和被审计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机制,加大内部审计监督力度,严格内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三、 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
(一)建立党委政府定期研究审计整改及督查机制
各市县党委每年要听取审计整改工作汇报,各市县政府每年在本级人大常委会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后,要及时召开政府常务会议,根据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部署审计工作报告中 反映问题的整改工作。党委和政府督查部门要将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以及党委、政府领导对审计报告、专报、要情等批示落实情况,纳入督查督办工作内容和督查信息平台进行跟踪督办;要组织开展专项督查,重点督查问题严重、拒绝和拖延整改及屡审屡犯的部门和单位,督查结果要及时报告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并告知审计机关。
(二)建立健全审计机关审计整改督促检查机制
审计机关不仅要善于发现问题,还要善于推动解决问题,把问题整改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上, 跟踪督查整改情况,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审计机关要依托政府审计整改工作平台,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实行审计整改对账销号制度,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集中和动态管理。审计机关在出具审计报告等结论性文书时,要列出审计发现问题清单、整改意见以及相应的审计整改建议;被审计单位在报送整改结果时,同时报送整改结果清单。审计机关要跟踪督促检查被审计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的整改情况。审计机关每年要向本级审计委员会、党委和政府报告审计整改情况,并受本级政府委托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整改情况。
(三)建立审计整改重大事项会商机制
各市县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牵头召集有关单位,对审计发现涉及多层级、跨部门、跨行业和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与审计机关进行会商,共同研究解决措施。审计机关也可主动提请本级政府或建议有关单位研究解决措施 或提出完善体制机制制度的办法和对策,消除问题产生的根源。
(四)完善审计整改联动机制
完善审计机关与相关部门之间的整改联动机制。审计机关要加强与组织、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司法等有关部门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在审计成果运用、 问题线索移送后的查办、巡审结合、专项检查和督查等方面加强配合。审计机关可以提请有关部门协助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有关部门应积极予以支持。有关部门对审计机关移送的问题线索,应及时受理和查办,每年6月和12月书面向审计机关反馈整体受理情况和查办结果。
(五)建立和完善审计整改考核保障机制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 及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中办发〔2015〕58号)要求,各市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年度考核、任职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建立和完善审计整改问责机制
各市县各部门各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应依照审计意见,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对整改推诿拖延、延误不报、敷衍了事的单位和个人,报经本级政府同意后, 由审计机关进行约谈。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下级政府和本级有关单位,报经本级政府同意后,由审计机关进行通报批评。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两年无特殊原因拒不整改的,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接受人大常委会的询问。对拒绝整改、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被审计单位及相关负责人,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责。
(七)建立和完善审计整改公告机制
推行审计整改情况公告制度。被审计单位整改结果要书面告知审计机关, 同时向同级政府或主管部门报告,并依照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在指定网站或公告栏向社会公告。凡是符合公告条件的被审计单位整改结果,均应予以公告。审计机关要加大对整改不到位、屡审屡犯的点名曝光力度,切实增强审计整改的严肃性。
四、强化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落实整改责任
各市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态度坚决、责任明确、 措施得力、整改到位、反馈及时。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管、亲自抓,及时布置审计整改工作, 整改方案和措施要充分体现时效性和实效性;对情况复杂、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和计划,明确具体措施,列出时间表,限期整改。
(二)加强研究,完善长效机制
各市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的研究分析,查源头、查原因、查责任、查后果。对反复出现、屡审屡犯的问题,分析原因,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将审计整改纳入党委和政府督查部门的网上督办内容,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审计整改工作。
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2018年9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