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审计厅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审计署《审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的规定,现公布《海南省审计厅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省审计厅公众网站(WWW.HNAUDIT.GOV.CN)查看。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省审计厅办公室联系(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西路九号省政府办公大楼五楼,邮编:570204,电话:0898-65314758)。
一、概述
2011年,海南省审计厅按照中央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有关政务公开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继续稳步推进审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及时公开倍受社会关注的2010年度审计工作报告。2011年7月20日,省审计厅何琼妹副厅长受省政府委托,在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作2010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报告内容全文在外网公开。
(二)加强审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搭建审计业务信息公开平台,完成审计网站升级改版,针对广大网友对我厅咨询、举报、投诉等互动栏目关注度较高的情况,厅审计网站增加邮件自动回复、热点追踪、信息订阅等人性化功能,加强与广大网友的沟通,关注社情民意。拓宽审计信息公开渠道,除了及时公告审计结果外,加大审计计划、审计实施的公开力度。审计进点时被审计单位实行公告制度,收集社会各界人士对被审计单位的情况反映,接受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组的监督。强化审计信息公开的职责分工,将审计信息公开纳入厅政务督办事项,加强督办检查,强化责任。进一步加强全省审计系统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全省22个市县区审计局的信息联络员队伍,积极沟通联系,及时收集公开全省的重要审计资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2011年度,我厅通过厅审计网、公告栏、公众网站、报刊杂志等渠道,主动公开本厅的政府信息385条,业务工作类信息139条,其它类信息246条。公众可通过我厅审计网搜索功能查阅并全文检索我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按照《条例》有关要求,我厅优化了厅审计网站上的已有栏目,并新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我厅主动公开的信息以及获取信息的途径和方式;加快信息查询系统、依申请公开网上办理系统建设,方便公众查询信息;加强网上办事栏目建设,将业务办理、查询、咨询整合在一起,加强了网站的易用性。
2.信息简报。2011年度我厅共报送信息简报等140多篇,出版《海南审计》12期、编写28期《审计工作通讯》,编写58期《审计工作动态》,向《中国审计报》、《海南日报》、省委、省政府等送审计工作信息200多条。
3.新闻媒体。2011年度,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共组织召开20多次不同形式、不同级别的审计工作会议;组织参加了1次离退休干部职工座谈会;召开了1次全省审计工作会议;向《中国审计报》、《海南日报》海南电视台等媒体通报了审计工作部署和开展情况。《中国审计报》、《海南日报》、《海南审计》、《南国都市报》、《特区时报》等媒体重点对审计工作情况作了报道,其中在《中国审计报》、《海南日报》、《审计工作通讯》、《审计工作动态》和海南电视台等省内主要媒体提供播发的政府新闻、审计工作信息100多条。
4.2010年11月25日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海南省审计监督条例》,在海南日报刊登了《海南省审计监督条例问答》。
5.实行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座谈会制度,征求对被审计单位、内审协会机构和离退休审计老干部职工对审计工作的意见,并向他们通报有关审计工作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举报受理情况
(一)省审计厅2011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宗,主要涉及教育经费、社保、医疗和工程造价有关数据信息。我厅都严格依照相关规定以纸质形式回复申请人。
(二)省审计厅2011年接受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39条,内容包括审计法规、审计信息化建设、审计流程及审计师、CIA等级考试相关问题等内容。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省审计厅在审计执法过程中没有发生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省审计厅在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在制度建设、信息公开平台搭建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方式有待创新等不足,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和改进。今后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扩大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引导,加大审计对外宣传力度,让社会公群知晓更多的审计信息,扩大审计影响,促进审计监督环境的进一步改善。
(二)加强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与指导,查找和分析不足,定期公布结果,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
(三)加强审计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对从事信息工作的人员加强培训学习,建立和完善岗位责任制,不断提高审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