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审计厅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做到电媒与纸媒相融合,不断创新审计公开方法方式,不断拓展审计公开内容,让社会各界了解审计成果,监督审计工作。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一)做好审计结果集中公开。
2017年7月,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2016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在我厅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公开了《审计工作报告》全文。其内容包括省本级财政管理审计、省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市县财政管理审计、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政府投资审计、国有企业审计等情况。为做好审计工作报告的宣传工作,积极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中国审计报》《海南日报》《海口日报》《南国都市报》《海南特区报》《国际旅游岛商报》《法制时报》《法制日报》以及审计署网站、微信公众号,新华网海南频道、南海网、中国新闻网、海南审计网等新闻媒体网站对审计工作报告内容进行了报道和解读,社会反响较好。
(二)做好审计工作报告披露问题整改情况集中公开。
2017年1月,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披露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整改报告),在我厅官方网站公开了该报告全文。审计整改报告反映,2015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披露问题涉及504个问题单位,截至2017年11月,已全部整改,整改率100%;追回和上缴财政资金20.85亿元,其他整改金额109.78亿元;出台和修订规章制度113项;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问题线索34件,受到处分或问责处理239人次。审计整改工作总体成效明显,保障了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此外,相关需整改单位在官方网站自行公告整改结果。
(三)做好2017年省政府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公开。
2017年,我厅积极做好2项牵头负责的省政府重点工作,2018年3月16日在官方网站上公开了工作完成情况。一是继续深化审计改革。赴广东、重庆两个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省市和省高院、儋州市检察院、各市县审计局等单位调研,对市县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起草《海南省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初稿)》,做好改革前相关准备工作。目前审计署尚未下达改革方案,改革工作将在审计署统一部署后稳妥有序进行。二是坚决落实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围绕“两个暂停”、涉企收费、重大建设项目推进,开展政策落实审计。2017年7月19日,我厅主要领导受省政府委托,在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作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其中专门报告了2015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披露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对审计工作报告进行了审议并充分肯定审计工作。
(四)认真及时办理人大提案。
2017年,根据《关于征集政府系统2018年全国两会海南省代表团议案建议和提案的通知》(琼府办函〔2017〕397号)要求,我厅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研究和撰写建议提案。撰写了《海南省审计厅关于将“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和方法在国家审计工作中的应用写入国家审计法的提案》并及时上报。提案提出了在审计法第五章“ 审计程序 ”中的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后面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审计人员通过‘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和方法,检查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信息系统、电子数据,并取得证明材料。”建议。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确认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六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的函》(琼府督函〔2016〕61号)要求,我厅作为配合单位,积极配合主办单位省财政厅做好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儋州代表团提出的《关于加强民生资金管理的建议》(第542114号)提案的落实工作,切实以加强民生资金审计工作作为落实办理提案建议的抓手来实施,并分阶段及时将落实提案情况函告省财政厅,由省财政厅汇总报省政府办公厅。
(五)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56条。在我厅官方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8条(其中:政务要闻52条、图片新闻114条、政策解读44条、公示公告31条、人事信息15条、其他信息12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221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267条。
2.回应网上信访、投诉举报等9件。
3.依申请公开情况。收到网络申请0份、当面申请0份,无需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4.2017年,我厅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也无一审和二审行政应诉案件。
5.收到举报投诉10件,已及时办理。
6.依申请公开信息无收取费用。
7.政府信息公开经费统一于办公经费中开支。
8.参加审计署和省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类培训班1期,培训1人;举办全省审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类培训班1期,培训70人。
9. 公开《海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入库社会中介机构及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审计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琼审〔2017〕635号),公开协审社会中介机构名单,按季度公告聘请社会中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审计工作情况。
10.财务公开。3月23日,公开2017年度部门预算;7月25日,公开项目绩效评价报告;8月10日,公开2016年度部门决算。
(六)多渠道拓展公开方式。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常抓常新,取信于民,我厅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多渠道拓展公开方式,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厅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厅领导在各种会议上多次强调,要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接受行政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各处室实行责任制,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好。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按照《海南省审计厅政务公开责任制若干规定》,厅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把工作分解到各处室,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务公开质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执行力和公信度。三是构建多方协作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通过走访、召开信息发布协调会、联合采访等方式,加强与审计署及岛内主流媒体的沟通联系,每次重大信息公开均提前筹划,及时传播审计好声音。四是多载体加大公开力度。加大电媒与纸媒融合的力度,利用厅官方微信和审计署网站、微信等电媒,第一时间推送审计信息,传播审计好声音,回应社会关切。全年在审计署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中国审计报》《中国审计》《海南日报》《今日海南》《政府要情》《海南信息》等刊物发表审计信息119条。此外,利用出版内部刊物《审计工作通讯》宣传审计信息,全年出版77期,发表信息243条。公开方式的拓展,使政府信息公开更有利于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更有利于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更有利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整改和规范。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17年我厅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得取了一些成绩。但与省政务公开协调小组的工作部署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审计工作公开和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增强公开意识,强化服务功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到位,不流于形式和走过场。
二是加大公开力度,推进政策解读。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推进审计信息公开,做好审计结果尤其是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重点民生项目审计结果公告和解读力度,推进国家重大政策落地生根,回应社会关切。
三是进一步加强与《海南日报》、新华社海南分社等岛内主流媒体的合作,有针对性地对审计结果进行宣传公开,促进被审计单位整改,塑造审计机关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