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审计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审计厅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紧紧围绕海南自贸港政策落实、财政资金管理和绩效、优化营商环境、重大风险防控、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强化审计监督。紧扣“高站位、大视野、抓创新、高质量、促整改、强素质、树形象,做到“小省大审计”。全年共实施审计项目124个,查处问题金额735.77亿元,移送问题线索51件,上报审计专报、要情、综合报告66篇,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57次。

2021年,省审计厅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授予“节约型机关”,被省直机关工委评为精神文明建设示范点,农业农村审计处党支部被评为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省直机关党支部标准化示范点;厅机关党委被评为海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厅机关纪委被评为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2个党支部被评为省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6人被评为省直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三八红旗手”;在省直机关第二届“椰树杯”党建创新引领工作创优大赛中获得三等奖。扎实开展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和“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在省活动办第二批动态评估中,省审计厅位列第二名。

一、把财政审计作为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助推财政预算规范管理和全面深化改革。推动财政部门规范预算管理,深化财政改革,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央“过紧日子”要求,促进财政规范管理。

二、扎实开展海南自贸港政策落实审计,促进优化政策环境和营商环境。组织开展海南自贸港11个重点产业园区优化营商环境审计,推动有关部门出台了简政放权配套制度6项。

三、深入开展资源环境审计,推进海南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数字化精准支撑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经验做法,入列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推广清单。已完成8个市县12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督促领导干部严格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四、深入开展民生审计,推动改善和保障民生。重点对全省平价蔬菜保供、农民小额贷款贴息等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事项,以及公共卫生、医疗、养老、住房、教育、困难群众救助补助、乡村振兴等民生资金开展审计,及时揭示应保未保、违规参保骗保、涉农资金监管不力、违规领取贷款贴息等问题

五、深入开展投资审计,推动清廉自贸港建设。全省审计机关组织开展投资审计项目399个,查出问题金额189亿元,推动修订和完善制度8项。

六、深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促进权力规范运行。成6个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同步审计,重点反映了领导干部贯彻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等情况。

七、深入开展国企审计,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对7家省属国有企业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揭示金融风险管控能力不足、国有资产经营和管理不善、对外投资与合作效益差等问题。

八、高位推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和成效取得历史性突破。省审计厅认真履行督促检查责任,恪尽职守,勇于担当,强力推进,狠抓落实,解决了一批长期应该解决而未能解决的历史遗留老大难问题。目前,2018至2020年尚未按时整改的240个问题,已整改200个;中央预算执行审计发现涉及海南的88个问题,已整改83个。审计整改的成效,得到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督导组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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