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处室、省审计科研所:

厅党组讨论决定:

赵永飞同志任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处长,免去其金融审计处处长职务;

李茹同志任法规审理处处长,免去其政策法规处处长职务;

吴锡强同志任财政审计一处处长,免去其财政审计处处长职务;

翁启雄同志任财政审计二处督查专员;

林莉同志任财政审计三处处长,免去其行政政法审计处处长职务;

高振良同志任农业农村审计处督查专员;

廖红星同志任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一处处长,免去其政府投资审计处处长职务;

陈冠华同志任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一处督查专员;

李正宁同志任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二处处长;

张振青同志任企业审计二处督查专员;

黄勤同志任企业审计二处督查专员;

赵绍东同志任机关党委督查专员;

符海涛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政府投资审计处副处长职务;

陈钧同志任法规审理处副处长,免去其政策法规处副处长职务;

刘长风同志任审计执行处副处长,免去其企业审计处副处长职务;

谢小琴同志任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处副处长,免去其教科文卫审计处副处长职务;

谭海霞同志任财政审计二处副处长,主持该处工作,免去其财政审计处副处长职务;

容平同志任财政审计二处副处长,免去其财政审计处副处长职务;

郭仁岿同志任财政审计三处副处长,免去其行政政法审计处副处长职务;

张峻同志任农业农村审计处副处长,免去其农业审计处副处长职务;

刘通同志任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二处副处长;

丁萌同志任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三处副处长,免去其政策法规处副处长职务;

吴敬波同志任社会保障审计处副处长,免去其财政审计处副处长职务;

胡明国同志任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一处副处长,主持该处工作,免去其资源环境审计处副处长职务;

蔡运信同志任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二处副处长,免去其资源环境审计处副处长职务;

苏文保同志任企业审计一处副处长,免去其企业审计处副处长职务;

王善海同志主持企业审计二处工作;

张武同志任经济责任审计处副处长,免去其社会保障审计处副处长职务;

陈积华同志任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调研员;

费玉柏同志任财政审计三处调研员;

周立兵同志任教科文卫审计处调研员;

许之桢同志任教科文卫审计处调研员;

王积山同志任农业农村审计处调研员;

邹永兵同志任农业农村审计处调研员;

吴胜川同志任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一处调研员;

卢煜周同志任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一处调研员;

王锦水同志任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二处调研员;

彭芳同志任企业审计一处调研员;

刘宇同志任人事处副调研员;

钟宇靖同志任审计执行处副调研员;

郑昌骏同志任审计执行处副调研员;

许永红同志任财政审计二处副调研员;

郑生华同志任教科文卫审计处副调研员;

丁雷同志任农业农村审计处副调研员;

王永炬同志任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三处副调研员;

郑雄任社会保障审计处副调研员;

钟传艺同志任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一处副调研员;

陈建波同志任企业审计一处副调研员;

彭征同志任企业审计二处副调研员;

陈春燕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科员;

吴晓嵛同志任老干部工作处主任科员;

宋波任法规审理处主任科员;

冯晶晶同志任法规审理处主任科员;

庄智同志任审计执行处主任科员;

许易同志任审计执行处主任科员;

吴春光同志任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处主任科员;

林鲁海同志任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处主任科员;

陈姝伶同志任财政审计三处主任科员;

何本南同志任教科文卫审计处主任科员;

许玮同志任教科文卫审计处主任科员;

李昭凤同志任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一处主任科员;

邹亚涛同志任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二处主任科员;

韩权同志任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一处主任科员;

王颖天同志任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一处主任科员;

宋长庆同志任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一处主任科员;

杨大锋同志任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二处主任科员;

韦梓同志任经济责任审计处主任科员;

葛永宜同志任机关党委主任科员;

李继雷同志任人事处副主任科员;

曹子芸同志任人事处副主任科员;

张馨月同志任财政审计一处副主任科员;

王丽同志任财政审计一处副主任科员;

王欣同志任农业农村审计处副主任科员;

王建强同志任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一处副主任科员;

莫润宇同志任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一处副主任科员;

卓豪同志任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二处副主任科员;

曾航同志任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三处副主任科员;

伍雷茜同志任企业审计一处副主任科员;

符礼诗同志任企业审计二处副主任科员;

邓博俊同志任企业审计二处副主任科员;

张珂同志任财政审计一处试用期公务员;

 

 

                    中共海南省审计厅党组

                      2019年5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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