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处室、省审计科研所:
厅党组讨论决定:
赵永飞同志任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处长,免去其金融审计处处长职务;
李茹同志任法规审理处处长,免去其政策法规处处长职务;
吴锡强同志任财政审计一处处长,免去其财政审计处处长职务;
翁启雄同志任财政审计二处督查专员;
林莉同志任财政审计三处处长,免去其行政政法审计处处长职务;
高振良同志任农业农村审计处督查专员;
廖红星同志任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一处处长,免去其政府投资审计处处长职务;
陈冠华同志任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一处督查专员;
李正宁同志任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二处处长;
张振青同志任企业审计二处督查专员;
黄勤同志任企业审计二处督查专员;
赵绍东同志任机关党委督查专员;
符海涛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政府投资审计处副处长职务;
陈钧同志任法规审理处副处长,免去其政策法规处副处长职务;
刘长风同志任审计执行处副处长,免去其企业审计处副处长职务;
谢小琴同志任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处副处长,免去其教科文卫审计处副处长职务;
谭海霞同志任财政审计二处副处长,主持该处工作,免去其财政审计处副处长职务;
容平同志任财政审计二处副处长,免去其财政审计处副处长职务;
郭仁岿同志任财政审计三处副处长,免去其行政政法审计处副处长职务;
张峻同志任农业农村审计处副处长,免去其农业审计处副处长职务;
刘通同志任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二处副处长;
丁萌同志任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三处副处长,免去其政策法规处副处长职务;
吴敬波同志任社会保障审计处副处长,免去其财政审计处副处长职务;
胡明国同志任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一处副处长,主持该处工作,免去其资源环境审计处副处长职务;
蔡运信同志任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二处副处长,免去其资源环境审计处副处长职务;
苏文保同志任企业审计一处副处长,免去其企业审计处副处长职务;
王善海同志主持企业审计二处工作;
张武同志任经济责任审计处副处长,免去其社会保障审计处副处长职务;
陈积华同志任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调研员;
费玉柏同志任财政审计三处调研员;
周立兵同志任教科文卫审计处调研员;
许之桢同志任教科文卫审计处调研员;
王积山同志任农业农村审计处调研员;
邹永兵同志任农业农村审计处调研员;
吴胜川同志任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一处调研员;
卢煜周同志任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一处调研员;
王锦水同志任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二处调研员;
彭芳同志任企业审计一处调研员;
刘宇同志任人事处副调研员;
钟宇靖同志任审计执行处副调研员;
郑昌骏同志任审计执行处副调研员;
许永红同志任财政审计二处副调研员;
郑生华同志任教科文卫审计处副调研员;
丁雷同志任农业农村审计处副调研员;
王永炬同志任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三处副调研员;
郑雄任社会保障审计处副调研员;
钟传艺同志任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一处副调研员;
陈建波同志任企业审计一处副调研员;
彭征同志任企业审计二处副调研员;
陈春燕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科员;
吴晓嵛同志任老干部工作处主任科员;
宋波任法规审理处主任科员;
冯晶晶同志任法规审理处主任科员;
庄智同志任审计执行处主任科员;
许易同志任审计执行处主任科员;
吴春光同志任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处主任科员;
林鲁海同志任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处主任科员;
陈姝伶同志任财政审计三处主任科员;
何本南同志任教科文卫审计处主任科员;
许玮同志任教科文卫审计处主任科员;
李昭凤同志任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一处主任科员;
邹亚涛同志任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二处主任科员;
韩权同志任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一处主任科员;
王颖天同志任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一处主任科员;
宋长庆同志任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一处主任科员;
杨大锋同志任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二处主任科员;
韦梓同志任经济责任审计处主任科员;
葛永宜同志任机关党委主任科员;
李继雷同志任人事处副主任科员;
曹子芸同志任人事处副主任科员;
张馨月同志任财政审计一处副主任科员;
王丽同志任财政审计一处副主任科员;
王欣同志任农业农村审计处副主任科员;
王建强同志任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一处副主任科员;
莫润宇同志任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一处副主任科员;
卓豪同志任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二处副主任科员;
曾航同志任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三处副主任科员;
伍雷茜同志任企业审计一处副主任科员;
符礼诗同志任企业审计二处副主任科员;
邓博俊同志任企业审计二处副主任科员;
张珂同志任财政审计一处试用期公务员;
中共海南省审计厅党组
2019年5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