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海南省审计厅部门概况...................................... 2

一、部门职责...................................................................................................................... 2

二、机构设置...................................................................................................................... 4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5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6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1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2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3

第一部分  海南省审计厅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海南省审计厅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审计工作规划和政策规定,起草有关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推进全省审计改革的政策建议。

(二)负责对省本级财政收支、市县政府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和本省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三)向省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省政府和审计署提出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省委有关部门、省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市县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依法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国家、本省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省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市县政府(含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机构,下同)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和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中央和省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省本级投资和以省本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省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省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省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省本级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省本级各部门和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或省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与市县党委和政府共同领导市县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市县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市县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市县审计机关违反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市县审计机关负责人。

(十)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运用。

(十一)完成省委、省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省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各级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审计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琼办发〔2019〕64号),省审计厅内设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办公室、人事处(老干部工作处)、法规审理处、审计执行处、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处、电子数据审计处、财政审计一处、财政审计二处、财政审计三处、教科文卫审计处、农业农村审计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一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二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三处、社会保障审计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一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二处、企业审计一处、企业审计二处、经济责任审计处等21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

省审计厅无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海南省审计厅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第三部分  海南省审计厅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7848.78万元,支出总计7848.78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119.82万元,增长1.55%,与去年基本持平。年初结转结余282.23万元,主要是上级部门下拨审计工作经费,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14.92万元,上升68.69%,主要原因是审计署拨付资金。年末结转结余290.68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8.45万元,增长2.99%。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566.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66.35万元,占97%;其他收入200.02万元,占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558.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56.86万元,占55%;项目支出3401.24万元,占4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366.35万元,支出总计7366.35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101.2万元,增长1%,基本持平。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元,与2021年度决算数一致。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元,与2021年度决算数一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66.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1.2万元,增长1%,基本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66.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324.15万元,占85.8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4.34万元,占8.07%;卫生健康(类)支出148.60万元,占2.02%,住房保障(类)支出299.32万元,占4.0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683.75万元,支出决算为7366.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8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259.77万元,支出决算为3114.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项目开展受疫情影响等。

2.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年初预算为1483.65万元,支出决算为1141.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项目开展受疫情影响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2163.01万元,支出决算为2055.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02%。基本完成年初预算安排。

4.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其他审计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92万元,支出决算为12.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不再租用容灾备份机房等。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33.41万元,支出决算为23.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名离休干部离世。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69.89万元,支出决算为338.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5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申请追加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9.47万元,支出决算为196.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2.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职业年金单位缴纳部分由虚账变为实账,申请追加经费。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31万元,支出决算为1.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79%。

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43.38万元,支出决算为148.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申请追加经费。

1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37.96万元,支出决算为295.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申请追加经费。

1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3.98万元,支出决算为3.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4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56.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78.1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生活补助、救济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578.67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中的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省审计厅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省审计厅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1.7万元,支出决算为16.05万元,完成预算的73.9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5万元,占90.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5万元,占9.6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21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事项,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5万元,主要用于省审计厅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维修保养、车辆保险及油料加注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5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5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接待47人次;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及兄弟单位到省审计厅调研接待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1.45万元,下降48.3%。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及兄弟单位来琼交流调研活动比预计中少。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可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除“金审三期工程项目”因跨年实施的原因,经征得省财政厅同意延期开展自评外,自评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1734.1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依据充分,目标明确,符合我省审计工作发展要求,项目资金到位及时,支出合规合理,项目实现预期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审计业务”项目自评得分为99.37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相关自评报告已按要求公开)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22年度海南省审计厅机关运行经费552.45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8.86万元,降低3.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规模。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22年度海南省审计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5.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7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5.8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用房屋面积0平方米,已全部向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移交。

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从车辆种类区分:越野车1辆,小型载客汽车4辆;从车辆使用情况区分:机要通信用车1辆,其他用车4辆。

单位价值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16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5666.1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限定用途的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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