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海南省审计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八、 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九、 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十、 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十一、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南省审计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海南省审计厅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审计工作规划和政策规定,起草有关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推进全省审计改革的政策建议。
(二)负责对省本级财政收支、市县政府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和本省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三)向省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省政府和审计署提出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省委有关部门、省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市县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依法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国家、本省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省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市县政府(含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机构,下同)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和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中央和省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省本级投资和以省本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省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省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省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省本级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费用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省本级各部门和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或省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与市县党委和政府共同领导市县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市县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市县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市县审计机关违反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市县审计机关负责人。
(十)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运用。
(十一)完成省委、省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省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各级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机构设置
(一)海南省审计厅内设21个处室,包括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办公室、人事处、法规审理处、审计执行处、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处、电子数据审计处、财政审计一处、财政审计二处、财政审计三处、教科文卫审计处、农业农村审计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一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二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三处、社会保障审计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一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二处、企业审计一处、企业审计二处、经济责任审计处。
(二)海南省审计厅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只有部门本级1家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海南省审计厅2025年部门预算表
(见正文附件)
第三部分 海南省审计厅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海南省审计厅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311.1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40.37万元,主要是信息化建设项目及年金记实工作已完成。其中,收入总计6311.1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支出总计6311.1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90.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0.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2.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7.5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南省审计厅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311.1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40.37万元,主要是信息化建设项目及年金记实工作已完成。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390.20万元,占85.4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0.64万元,占8.09%;卫生健康(类)支出112.83万元,占1.79%;住房保障(类)支出297.52万元,占4.7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3219.0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36.33万元,主要原因是年金记实工作已完成。
2.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1425.14万元,与上年度基本持平。
3.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25年预算数为746.05万元,与上年度基本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20.47万元,与上年持平。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26.3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6.13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退休,不再缴纳养老保险。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63.1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70.54万元,主要原因是年金虚账记实工作完成。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9万元,主要原因是遗属优抚支出减少。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12.8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8.77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单位缴费减少。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297.5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9.91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退休,不再缴纳住房公积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南省审计厅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4140万元,主要内容如下:
(一)人员经费3551.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
(二)公用经费588.28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办公设备购置。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海南省审计厅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0.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7.5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5辆,无计划购置。公务接待费3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预计接待10批125人次。
(二)海南省审计厅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无此项内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无此项内容。
七、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海南省审计厅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海南省审计厅2025年收支总预算均为6461.19万元。
八、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审计厅2025年收入预算6461.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311.19万元,占97.68%,其他收入150万元占2.32%。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90.37万元,主要原因是信息化建设项目及年金记实工作已完成。
九、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审计厅2025年支出预算6461.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40万元,占64.07%;项目支出2321.19万元,占35.93%。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90.37万元,主要原因是信息化建设项目及年金记实工作已完成。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海南省审计厅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88.2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海南省审计厅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22.62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862.97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9.6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海南省审计厅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机要通信应急用车1辆、其他用车4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16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及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说明
2025年海南省审计厅15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6461.19万元。
其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1.审计综合业务项目,预算安排1425.1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各审计项目正常开展,绩效目标主要有:一是完成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及审计署委托、交办和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二是保障单位购买会计审计服务经费;三是保障单位日常运转。
2.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项目,预算安排746.0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信息系统运维费用,绩效目标是保障全厅网络、软硬件设备正常工作运转。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四、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其他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其他等。
十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