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审计厅
部门预算
目录
审计厅概况
主要职能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审计厅2018年部门预算表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收支总表
部门收入总表
部门支出总表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审计厅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名词解释
审计厅概况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全省审计工作的政策法规规章和发展规划、计划。
(二)负责对省本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全省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三)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依法公布审计结果。
(四)对省级各部门、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收支进行审计;对下一级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
(五)对省政府投资和以省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六)对省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省政府规定的省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七)对省政府部门,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省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和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八)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九)按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十)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十一)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的有关事项;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十二)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十三)承办省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检查指导各市县审计工作。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审计厅无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审计厅2018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审计厅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审计厅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审计厅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461.48万元。其中,收入总计4461.4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4461.4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4461.4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40.84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8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0.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7.39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审计厅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审计厅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461.4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54.44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40.84万元,占92.8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87万元,占1.4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0.38万元,占1.35%;住房保障(类)支出197.39万元,占4.4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239.4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39.48万元,主要是提供后勤服务的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相关支出费用。
2.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2052.3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6.48万元,主要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3.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1121.9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17.03万元,主要是指用于审计、专项审计调查、聘请社会审计组织人员及技术专家等方面的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
4.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18年预算数为156.4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41.42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专项资金中信息化建设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其他审计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87万元,主要是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审计事务方面的支出较去年有小幅度增加。
6.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18年预算数为530.6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30.62万元,主要是2018年新增加了“智慧化审计”专项资金中信息化建设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29.1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69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工资支出调增。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2.3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87.68万元,主要是该项为2017年的新增支出功能分类,2018年为厅机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37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60.3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84万元,主要是厅干部职工人数增加。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93.7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8.53万元,主要是厅干部职工人数增加。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8年预算数为3.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09万元,主要是厅干部职工人数增加。
三、关于审计厅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审计厅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2372.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65.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07.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国内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保密费、稿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办公设备购置。
四、审计厅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审计厅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13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13.33%。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根据厅安排的2018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1次,出国(境)20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9.5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41%。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公车改革的实施,相应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15.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93.75%。增长的主要原因:随着审计任务的增加,审计署和外省审计系统的检查调研工作相应增多。
五、关于审计厅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审计厅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关于审计厅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审计厅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经费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审计厅2018年收支总预算4461.48万元。
七、关于审计厅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审计厅2018年收入预算4461.48万元,均为经费拨款收入。
八、关于审计厅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审计厅2018年支出预算4461.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2.98万元,占53.19%;项目支出2088.5万元,占46.81%。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审计厅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92.3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审计厅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96.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46.1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审计厅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审计厅5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2088.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三、其他财政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政府为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除教育收费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四、收回存量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各级财政部门收回的上缴国库但不列入预算的存量资金,包括收回单位实有账户存量资金、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和收回财政专户存量资金。。
五、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用于反映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往来收入以外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教育收费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单位自有资金收入”收入不足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指用于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