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厅(局),署机关各单位、各特派员办事处、各派出审计局: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期和战略机遇期。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十二五”时期必须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努力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十二五”规划纲要,描绘了未来5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也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促进“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入学习把握“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精神实质,增强围绕主题主线开展审计工作的自觉性
“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了“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行动路线和推进措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各级审计机关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审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进一步提升审计工作的主动性、宏观性、建设性、开放性和科学性,更好地适应新形势、履行新使命,为推动“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做出积极贡献。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把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更加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揭示问题、分析原因和提出建议,充分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要全面提高审计能力和水平,推动审计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促进深化改革和民主法治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和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方面迈上新台阶,审计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和信息化建设迈上新台阶,符合我国国情、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审计理论、审计文化、审计方法和审计模式的研究与建设迈上新台阶,审计人才和干部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认真履行审计职责,积极推动“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
“十二五”时期的审计工作要以促进“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为着力点,继续坚持以真实合规性审计为基础,全面推进绩效审计,切实突出以下重点:
(一)围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深化对宏观经济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审计监督。“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把短期调控政策和长期发展政策有机结合起来,加强财政、货币、投资、产业、土地等各项政策协调配合”。各级审计机关要将宏观经济政策落实情况作为审计监督的重要内容,关注财政支出结构和信贷资金投向,促进加大对“三农”、欠发达地区、民生、社会事业、结构调整的投入力度;关注国家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趋势和走向,促进主体功能区战略规划及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关注经济社会运行中的突出问题、深层次矛盾和潜在风险,全力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关注各项政策的协调配合和实施效果,及时揭示和反映政策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促进严格控制对“两高一剩”行业的投资和政策优惠,确保中央决策和部署落实到位。
(二)围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涉农资金和项目审计。“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加大强农惠农力度,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首要目标,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各级审计机关要加大对农业结构调整、基本耕地保护、农村科技创新等方面财政资金投入、使用和绩效情况的审计力度,推进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加大对农田水利、农村饮水安全、农村公路和电网等重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管护情况的审计力度,促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大对种粮直补等各类补贴、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及合作医疗等政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的审计力度,促进提升农民生活水平。
(三)围绕调整优化投资结构,加强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和灾后重建等重特大公共事件的跟踪审计。调整优化投资结构是“十二五”期间的政策导向之一。各级审计机关要更加关注政府投资的规划布局和投向结构、分配依据和计划下达、资金使用和建设管理、土地环保和投资效益等情况,切实发挥政府投资对结构调整的引导作用;关注国有企业的投资行为,坚决纠正盲目扩张和重复建设;加强对支持新疆和西藏发展投资、水利和高速铁路等重大投资项目以及汶川、玉树和舟曲等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跟踪审计,促进严格执行用地、节能、环保和安全等规定及准入标准,推动及时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和堵塞漏洞,为“十二五”发展提供良好的建设投资环境。
(四)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强资源环境审计。按照“十二五”规划纲要关于“绿色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各级审计机关要继续加强对土地、矿产、海洋等重要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情况的审计,揭露和查处无序开发、低效利用以及破坏浪费资源等问题;加强对水、大气、土壤、固体废弃物、生态保护等方面的审计,关注经济发展中影响气候变化等问题,揭露和查处防治措施不落实、严重污染环境等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的问题;加强对节能减排资金投入、管理、使用和相关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审计,揭露和查处落实节能减排政策不到位、淘汰落后产能进展滞后等问题。同时,要关注影响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资源和环境保护方面的突出矛盾,切实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五)围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强对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情况的审计。科技进步和创新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各级审计机关要关注财税、金融政策对自主创新和科研成果产业化的扶持力度,关注重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等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关注重大科技专项的资金投入和实施效果,揭示和反映影响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的体制性障碍、制度性缺陷和重大管理漏洞,促进形成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政策和环境;加强对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情况的审计监督,推动企业加强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实现产业升级,在经济结构调整中发挥更大作用。
(六)围绕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加强对重点民生工程和民生资金的审计。按照“十二五”规划纲要关于“民生优先”的要求,各级审计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对教育、医疗卫生、养老、就业、社会保障等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的审计监督,跟踪检查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推进财政资金更多向民生和社会事业倾斜;对以廉租住房制度、公共租赁住房制度、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为主要内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展连续审计,加强住房公积金审计;密切关注严重影响和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防范在土地征用、拆迁安置和企业改制等方面可能引发的社会问题,切实加快和谐社会建设。
(七)围绕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经济责任审计。按照“十二五”规划纲要关于“积极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各级审计机关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全面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单位和关键岗位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逐步建立和推行领导干部任期内轮审制度。积极推进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同步审计,把经济责任审计与预算执行、专项资金等审计相结合,把任中与离任审计相结合,不断提高审计效力。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国家重要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关注其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运用情况,关注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情况,依法规范审计评价。积极促进审计结果有效运用,并依法逐步向社会公开,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推动健全责任追究和问责机制。
(八)围绕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加强涉外审计。“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统筹‘引进来’与‘走出去’,提高安全高效地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各级审计机关要加强对国外贷援款项目的审计监督,关注外债的借用、使用、偿还、管理以及绩效状况,促进积极合理有效利用外资。加强对境外投资和驻外机构的审计,关注境外资产的规模、管理和使用情况,维护境外国有资产安全,推动逐步发展我国大型跨国公司和跨国金融机构,提高国际化经营水平。加强对我国对外援助情况的审计。继续做好联合国审计委员工作。不断深化审计国际交流和审计援外工作。
(九)围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大对体制机制制度性问题的揭示和反映力度。按照“十二五”规划纲要关于“更加重视改革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的要求,各级审计机关要切实增强审计监督的深度和分析研究的力度,着力反映体制障碍、制度缺陷、机制扭曲和管理漏洞,促进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更加关注财税体制和转移支付制度运行情况,促进健全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公共财政体系,推动建立统一和完整的政府预算;更加关注金融体制和金融市场建设情况,促进金融企业强化内部治理和风险管理,完善金融监管体制机制;更加关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情况,推动加快股权多元化和公司制改革,促进国有企业增强活力、壮大实力、提高竞争力。
(十)围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大对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和案件的揭露和查处力度。在审计工作中,要始终把查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作为重要职责,抓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切实突出对财政资金的管理、分配和使用,工程建设中的预决算、招投标和物资采购,土地转让中的招拍挂、出让金和异地置换,金融机构的贷款发放、票据贴现和保险理赔,国有企业的对外投资、资产处置和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等方面的审计监督,严肃揭露和查处以权谋私、渎职侵权、贪污受贿等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布腐败案件的查处结果,形成震慑腐败的舆论氛围,推动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
(十一)围绕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加大对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情况的关注力度。按照“十二五”规划纲要关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各级审计机关要重点加强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以及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健全、完善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行政权力法制化、规范化。深化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积极探索对各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整体情况发表审计意见,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积极推进绩效审计,关注政策实施和预算执行的效果,促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推动建立政府绩效管理制度。揭示和反映法律法规不完善、不健全等问题,积极参与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工作,推进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十二)围绕推进政务公开,加大审计结果公告力度。在不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前提下,各级审计机关要逐步推动审计结果、审计过程、干部人事、预算执行、内部管理的全面和全方位公开。积极推动行政权力的运行过程和监督结果的公开,特别是加大预算公开的力度,促进公共资金的来源、分配、管理、使用、审计等情况都置于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之下,为社会公众了解政府履行职责情况、监督政府财政收支活动提供重要渠道。
三、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审计工作的层次和水平
完成好“十二五”时期审计工作的各项任务,必须抓好审计基础建设,着力提高在信息化环境下依法审计、查错纠弊、打击犯罪和规范管理的能力,全面提升审计工作层次和水平。
(一)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理念,切实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审计工作,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根本目标,把维护国家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努力培养战略思维、辩证思维、开放思维和创新思维,从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高度谋划审计工作,更加自觉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加积极、主动和有效地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推动审计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巩固中提高。
(二)进一步加强审计法治化建设,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加强审计法制建设,健全审计规章制度体系,完善各项操作规程。按照法律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公正执法,严格审计处理处罚,杜绝工作中的随意性,提高审计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积极探索信息化环境下的审计方式。坚持用数字化带动信息化,用信息化推动审计技术方法创新。构建电子审计体系,提高审计管理和审计业务的数字化水平,推进以在线审计、实时审计为特征的联网跟踪审计。推广多专业融合、多视角分析、多方式结合的信息化审计组织方式,切实提高审计监督效能。
(四)进一步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在审计实践中培养、锻炼干部和提升队伍素质的机制。推进学习型审计机关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审计业务、法律、经济和科学管理知识的学习,充分发挥领军人才、骨干人才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努力培养查核问题的能手、分析研究的高手、计算机应用的强手和内部管理的行家里手。加强对培训资源和培训成果的管理,注重运用多媒体网络培训、案例教学和模拟实验室等方式,不断提高培训效果。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加强审计队伍的专业化建设,特别是基层审计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能够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的高素质审计队伍。
(五)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审计文化建设,增强审计机关的公信力和队伍的凝聚力。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不断增强党员意识、公务员意识和审计人员意识,把廉政建设作为审计工作的“生命线”,把廉政纪律作为审计工作的“高压线”,严格执行“八不准”审计纪律和各项廉政规定。加强以“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为重点的审计文化建设,切实把“实”、“高”、“新”、“严”、“细”要求落实到各项工作中,依法有效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树立审计机关良好形象。
(六)进一步加强审计理论研究,构建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理论体系。加大审计理论研究的力度和深度,做好审计理论研究的组织和规划,加强审计机关与教学、科研等各单位的协作配合。着力加强审计基础理论、应用理论和技术方法的研究,增强理论研究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尤其是紧密结合国家“十二五”规划和审计工作重点,对重大课题合力攻关,拿出一批高水平的审计科研成果,为审计实践服务。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期和战略机遇期。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十二五”时期必须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努力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十二五”规划纲要,描绘了未来5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也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促进“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入学习把握“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精神实质,增强围绕主题主线开展审计工作的自觉性
“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了“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行动路线和推进措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各级审计机关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审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进一步提升审计工作的主动性、宏观性、建设性、开放性和科学性,更好地适应新形势、履行新使命,为推动“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做出积极贡献。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把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更加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揭示问题、分析原因和提出建议,充分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要全面提高审计能力和水平,推动审计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促进深化改革和民主法治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和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方面迈上新台阶,审计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和信息化建设迈上新台阶,符合我国国情、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审计理论、审计文化、审计方法和审计模式的研究与建设迈上新台阶,审计人才和干部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认真履行审计职责,积极推动“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
“十二五”时期的审计工作要以促进“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为着力点,继续坚持以真实合规性审计为基础,全面推进绩效审计,切实突出以下重点:
(一)围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深化对宏观经济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审计监督。“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把短期调控政策和长期发展政策有机结合起来,加强财政、货币、投资、产业、土地等各项政策协调配合”。各级审计机关要将宏观经济政策落实情况作为审计监督的重要内容,关注财政支出结构和信贷资金投向,促进加大对“三农”、欠发达地区、民生、社会事业、结构调整的投入力度;关注国家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趋势和走向,促进主体功能区战略规划及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关注经济社会运行中的突出问题、深层次矛盾和潜在风险,全力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关注各项政策的协调配合和实施效果,及时揭示和反映政策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促进严格控制对“两高一剩”行业的投资和政策优惠,确保中央决策和部署落实到位。
(二)围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涉农资金和项目审计。“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加大强农惠农力度,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首要目标,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各级审计机关要加大对农业结构调整、基本耕地保护、农村科技创新等方面财政资金投入、使用和绩效情况的审计力度,推进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加大对农田水利、农村饮水安全、农村公路和电网等重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管护情况的审计力度,促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大对种粮直补等各类补贴、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及合作医疗等政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的审计力度,促进提升农民生活水平。
(三)围绕调整优化投资结构,加强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和灾后重建等重特大公共事件的跟踪审计。调整优化投资结构是“十二五”期间的政策导向之一。各级审计机关要更加关注政府投资的规划布局和投向结构、分配依据和计划下达、资金使用和建设管理、土地环保和投资效益等情况,切实发挥政府投资对结构调整的引导作用;关注国有企业的投资行为,坚决纠正盲目扩张和重复建设;加强对支持新疆和西藏发展投资、水利和高速铁路等重大投资项目以及汶川、玉树和舟曲等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跟踪审计,促进严格执行用地、节能、环保和安全等规定及准入标准,推动及时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和堵塞漏洞,为“十二五”发展提供良好的建设投资环境。
(四)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强资源环境审计。按照“十二五”规划纲要关于“绿色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各级审计机关要继续加强对土地、矿产、海洋等重要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情况的审计,揭露和查处无序开发、低效利用以及破坏浪费资源等问题;加强对水、大气、土壤、固体废弃物、生态保护等方面的审计,关注经济发展中影响气候变化等问题,揭露和查处防治措施不落实、严重污染环境等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的问题;加强对节能减排资金投入、管理、使用和相关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审计,揭露和查处落实节能减排政策不到位、淘汰落后产能进展滞后等问题。同时,要关注影响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资源和环境保护方面的突出矛盾,切实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五)围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强对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情况的审计。科技进步和创新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各级审计机关要关注财税、金融政策对自主创新和科研成果产业化的扶持力度,关注重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等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关注重大科技专项的资金投入和实施效果,揭示和反映影响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的体制性障碍、制度性缺陷和重大管理漏洞,促进形成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政策和环境;加强对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情况的审计监督,推动企业加强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实现产业升级,在经济结构调整中发挥更大作用。
(六)围绕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加强对重点民生工程和民生资金的审计。按照“十二五”规划纲要关于“民生优先”的要求,各级审计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对教育、医疗卫生、养老、就业、社会保障等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的审计监督,跟踪检查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推进财政资金更多向民生和社会事业倾斜;对以廉租住房制度、公共租赁住房制度、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为主要内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展连续审计,加强住房公积金审计;密切关注严重影响和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防范在土地征用、拆迁安置和企业改制等方面可能引发的社会问题,切实加快和谐社会建设。
(七)围绕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经济责任审计。按照“十二五”规划纲要关于“积极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各级审计机关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全面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单位和关键岗位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逐步建立和推行领导干部任期内轮审制度。积极推进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同步审计,把经济责任审计与预算执行、专项资金等审计相结合,把任中与离任审计相结合,不断提高审计效力。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国家重要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关注其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运用情况,关注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情况,依法规范审计评价。积极促进审计结果有效运用,并依法逐步向社会公开,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推动健全责任追究和问责机制。
(八)围绕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加强涉外审计。“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统筹‘引进来’与‘走出去’,提高安全高效地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各级审计机关要加强对国外贷援款项目的审计监督,关注外债的借用、使用、偿还、管理以及绩效状况,促进积极合理有效利用外资。加强对境外投资和驻外机构的审计,关注境外资产的规模、管理和使用情况,维护境外国有资产安全,推动逐步发展我国大型跨国公司和跨国金融机构,提高国际化经营水平。加强对我国对外援助情况的审计。继续做好联合国审计委员工作。不断深化审计国际交流和审计援外工作。
(九)围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大对体制机制制度性问题的揭示和反映力度。按照“十二五”规划纲要关于“更加重视改革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的要求,各级审计机关要切实增强审计监督的深度和分析研究的力度,着力反映体制障碍、制度缺陷、机制扭曲和管理漏洞,促进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更加关注财税体制和转移支付制度运行情况,促进健全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公共财政体系,推动建立统一和完整的政府预算;更加关注金融体制和金融市场建设情况,促进金融企业强化内部治理和风险管理,完善金融监管体制机制;更加关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情况,推动加快股权多元化和公司制改革,促进国有企业增强活力、壮大实力、提高竞争力。
(十)围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大对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和案件的揭露和查处力度。在审计工作中,要始终把查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作为重要职责,抓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切实突出对财政资金的管理、分配和使用,工程建设中的预决算、招投标和物资采购,土地转让中的招拍挂、出让金和异地置换,金融机构的贷款发放、票据贴现和保险理赔,国有企业的对外投资、资产处置和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等方面的审计监督,严肃揭露和查处以权谋私、渎职侵权、贪污受贿等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布腐败案件的查处结果,形成震慑腐败的舆论氛围,推动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
(十一)围绕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加大对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情况的关注力度。按照“十二五”规划纲要关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各级审计机关要重点加强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以及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健全、完善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行政权力法制化、规范化。深化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积极探索对各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整体情况发表审计意见,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积极推进绩效审计,关注政策实施和预算执行的效果,促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推动建立政府绩效管理制度。揭示和反映法律法规不完善、不健全等问题,积极参与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工作,推进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十二)围绕推进政务公开,加大审计结果公告力度。在不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前提下,各级审计机关要逐步推动审计结果、审计过程、干部人事、预算执行、内部管理的全面和全方位公开。积极推动行政权力的运行过程和监督结果的公开,特别是加大预算公开的力度,促进公共资金的来源、分配、管理、使用、审计等情况都置于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之下,为社会公众了解政府履行职责情况、监督政府财政收支活动提供重要渠道。
三、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审计工作的层次和水平
完成好“十二五”时期审计工作的各项任务,必须抓好审计基础建设,着力提高在信息化环境下依法审计、查错纠弊、打击犯罪和规范管理的能力,全面提升审计工作层次和水平。
(一)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理念,切实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审计工作,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根本目标,把维护国家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努力培养战略思维、辩证思维、开放思维和创新思维,从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高度谋划审计工作,更加自觉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加积极、主动和有效地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推动审计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巩固中提高。
(二)进一步加强审计法治化建设,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加强审计法制建设,健全审计规章制度体系,完善各项操作规程。按照法律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公正执法,严格审计处理处罚,杜绝工作中的随意性,提高审计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积极探索信息化环境下的审计方式。坚持用数字化带动信息化,用信息化推动审计技术方法创新。构建电子审计体系,提高审计管理和审计业务的数字化水平,推进以在线审计、实时审计为特征的联网跟踪审计。推广多专业融合、多视角分析、多方式结合的信息化审计组织方式,切实提高审计监督效能。
(四)进一步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在审计实践中培养、锻炼干部和提升队伍素质的机制。推进学习型审计机关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审计业务、法律、经济和科学管理知识的学习,充分发挥领军人才、骨干人才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努力培养查核问题的能手、分析研究的高手、计算机应用的强手和内部管理的行家里手。加强对培训资源和培训成果的管理,注重运用多媒体网络培训、案例教学和模拟实验室等方式,不断提高培训效果。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加强审计队伍的专业化建设,特别是基层审计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能够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的高素质审计队伍。
(五)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审计文化建设,增强审计机关的公信力和队伍的凝聚力。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不断增强党员意识、公务员意识和审计人员意识,把廉政建设作为审计工作的“生命线”,把廉政纪律作为审计工作的“高压线”,严格执行“八不准”审计纪律和各项廉政规定。加强以“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为重点的审计文化建设,切实把“实”、“高”、“新”、“严”、“细”要求落实到各项工作中,依法有效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树立审计机关良好形象。
(六)进一步加强审计理论研究,构建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理论体系。加大审计理论研究的力度和深度,做好审计理论研究的组织和规划,加强审计机关与教学、科研等各单位的协作配合。着力加强审计基础理论、应用理论和技术方法的研究,增强理论研究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尤其是紧密结合国家“十二五”规划和审计工作重点,对重大课题合力攻关,拿出一批高水平的审计科研成果,为审计实践服务。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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