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审〔2016732

 


各市、县、自治县审计局,省厅各处室,省审计科研所:

为推动我省审计事业科学发展,根据《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十三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结合全省审计工作实际,制定了《“十三五”海南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此页无正文)

 

 

                                 海南省审计厅

                                2016年11月23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韦萃,联系电话:65331661



“十三五”海南审计工作发展规划

 

根据《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以及《“十三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审计工作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着力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转变发展方式、绿色崛起为主线,以保障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和海洋强省战略实施,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总抓手,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责,在保障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维护经济安全、推动深化改革、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为海南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审计工作的目标要求

“十三五”时期,海南审计要以创新作为审计事业发展的动力,全方位提高审计能力建设水平,全力保障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促进海南经济特区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民主法治和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审计监督方式,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到2020年,基本形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审计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国家审计基石和重要保障作用。做到“五个坚持”,力争“五项突破”,奋力推动海南审计事业再上新台阶。

——坚持审计改革,力争依法、独立审计有新突破。完成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按照审计署的统一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利用海南省直管县的优势,实现平稳过渡;实现审计全覆盖,摸清审计对象底数,建立健全审计对象数据库,科学编制中长期审计项目安排规划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建立健全与全覆盖相适应的工作机制,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所有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和单位,以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现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全覆盖;探索审计职业化建设,在审计人员选任、晋升、能力提高、管理激励等方面,为公务员分类管理奠定坚实基础;厘清审计职责边界,健全和完善审计机关依法独立履行职责的机制;积极探索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推进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机制落实;推动政府投资审计规范化、制度化改革,修订《海南省重点建设项目审计规定》,严格禁止审计机关介入投资项目审批管理,规范社会专业人员聘请机制,控制质量,防范风险。

——坚持审计创新,力争审计组织、管理模式和技术方法有新突破。创新审计管理模式,建立审计计划、实施、审理、执行既相分离又相制约的“四分离”审计业务管理体系,提升审计计划、审理工作水平,健全审计执行工作机制,强化内部控制,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在审计组织管理模式、内容和范围、资源整合等方面,按照审计署的统一部署,尽快实现“七个一体化”和“六大转变”;大力推动大数据审计改革,力争至2020年,建成大数据审计管理运作机制,完善大数据审计运行和保障环境,培养一支大数据审计人才队伍,形成数据分析为主导的大数据审计组织和工作模式,实现利用大数据服务科学决策、提高审计工作绩效、强化审计质量控制、信息系统安全监管、数据信息共享的目标,同步启动市县改革。

——坚持审计统筹,力争全省审计“一盘棋”有新突破。加强省厅对市县审计机关的领导,促进全省审计协调发展。统筹全省审计项目计划,实现统一策划、上下衔接,完成同一行业、同一领域的上下同步审计,市、县(区)审计项目计划要报上级审计机关;统一调配审计资源,实行跨地区、跨专业统一调配审计资源,对重大、重点审计项目开展审计,确保覆盖面的同时集中突破,发挥全省整体合力;加强对内部审计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创新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的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共同促进审计事业的健康发展;加大省厅对下级审计机关的管理与指导力度,加强对市、县(区)审计机关考核,建立市、县(区)审计机关工作目标考核制度,试点开展市、县(区)审计局长经济责任审计,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管理的依据;加强市、县(区)审计干部管理,建立与组织部门定期沟通机制,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强化网格化管理,建立更加畅通的指导、沟通渠道;建立审计质量奖惩机制,加强审计执法和质量检查,促进全省审计质量不断提高。

——坚持绿色审计,力争护航绿色崛起有新突破。紧扣“坚持绿色发展,改善生态环境”主题,围绕“多规合一、资源开发、污染防治、生态治理、责任落实”五大任务,突出“政策、资金、资源、责任”四个重点谋划项目。开展资源开发保护情况审计,促进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开展污染防治情况审计,促进低碳循环发展和环境改善;开展生态环境治理情况审计,促进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保护生态、履职尽责。力争至2020年,对重点国有资源、重大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实行审计全覆盖,打造具有海南特色的绿色审计品牌。

——坚持民生审计,力争保障百姓共享改革成果有新突破。始终关注群众关心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在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方向的同时,紧密对接省政府各项工作任务,开展涉及民生资金和工程的项目审计。以查处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为主要目标,精准打击,推动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群众共享改革红利,揭露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帮助群众解决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全力保障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打赢脱贫攻坚战。

三、审计工作的基本原则

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正确把握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既不能以新出台的制度规定去衡量以前的老问题,也不能生搬硬套或机械地使用不符合改革发展要求的旧制度规定来衡量当前的创新事项。

——坚持依法审计。树立法治理念,强化法治思维,做到审计程序合法、审计方式遵法、审计标准依法、审计保障用法。严格遵循宪法和基本法律法规,以是否符合中央决定精神和重大改革方向作为审计定性判断的标准。

——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查处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违纪违法、重大履职不到位、重大损失浪费、重大环境污染和资源毁损、重大风险隐患等问题,对以权谋私、假公济私、权钱交易、骗取财政资金、失职渎职、贪污受贿、内幕交易等违法犯罪问题,做到“零容忍”。

——坚持客观求实。实事求是地揭示、分析和反映问题,做到“三个区分”,即区分是主观故意违纪违规还是过失犯错,区分是政策制度、法规不完善还是有意违规,区分是改革探索中出现的失误还是以权谋私等。

——坚持鼓励创新。注重保护改革发展中的新生事物,对突破原有制度或规定,但有利于维护人民利益,有利于调结构、补短板、化解产能过剩,有利于降低企业成本、提质增效,有利于化解房地产库存,有利于扩大有效供给,有利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有利于资源节约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有利于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和提高资金绩效的创新举措,要坚决支持鼓励,积极促进规范和完善,大力推动形成新的制度规范。

——坚持推动改革。密切关注影响改革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对制约和阻碍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制约和阻碍结构性改革推进,制约和阻碍创新创业、激发活力,制约和阻碍简政放权、政府职能转变,制约和阻碍转型升级、提高绩效等体制机制性问题,要及时反映,大力推动完善制度和深化改革。

四、审计工作的主要任务

围绕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工作中心,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从审计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入手,坚持“两手抓”,一手抓重大违法违纪、重大损失浪费、重大风险隐患、重大履职尽责不到位等问题的查处,一手抓促进深化改革、推进法治、提高绩效,全面提高审计监督的层次和水平。审计工作突出以下重点:

——着力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围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更加关注扶贫、教育、医疗、社保等民生政策落实情况,更加关注公共资源、公共资产、公共服务的公平合理分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共享发展。

——着力推动依法治国。围绕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始终关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揭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促进依法行政;反映法律法规不适应、不衔接、不配套等问题,提出加强法治建设的意见建议,促进加快建设法治经济和法治社会。

——着力推动深化改革。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部署,始终关注改革部署的推进情况和创新探索,关注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关注体制性机制性问题,积极提出解决突出问题和推动长远发展的建议,促进形成有利于创新的体制机制,推动创新发展。

——着力推动政策落实。围绕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的贯彻落实,始终关注重大项目落地、重点资金保障、重大政策落实等情况,促进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推动协调发展。

——着力推动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把绩效理念贯穿审计工作始终,综合分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着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围绕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部署,始终关注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和环境保护政策落实情况,促进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推动绿色发展。

——着力维护经济安全。密切关注经济社会运行中的薄弱环节,关注财政、政府债务、金融、水资源、粮食、生态环保等方面的风险隐患,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关注走出去、引进来过程中国有资产安全,促进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推动开放发展。

——着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重拳出击,一查到底。查源头、查原因、查责任、查后果,深入研究分析腐败案件发生的规律,推动建立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

五、政策落实跟踪审计

以促进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不断完善、发挥实效为目标,持续开展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突出审计重点,发挥政策落实督查员作用。

——围绕项目落实、资金保障、简政放权、风险防范,着力监督检查各市县、各部门单位的具体部署、执行进度以及实际效果。重点审计财政、税收、金融、产业、扶贫和生态等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围绕“十三五”期间我省全面实施《海南省总体规划》,推进基础设施“五网”建设,打造“海澄文”一体化综合经济圈、“大三亚”旅游经济圈,实施“美丽海南百千工程”,发展壮大12个重点产业,以及实施海洋强省战略等重点目标和任务,开展跟踪审计。

——围绕省委省政府每年度部署的为民办实事十大事项,跟踪审计各市县、各部门单位工作进度和完成情况,促进十大事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加大对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重大履职不到位问题,以及重大失职渎职、重大损失浪费、重大风险隐患、重大违法违纪等问题的揭露和查处力度,推动整改问责。

——加大推动制度创新力度。根据国家出台的重大政策措施,及时跟踪审计有关地方法规制度修订完善情况,促进及时建立健全与新政策、新要求相适应的新办法、新规则;对不合时宜、制约发展、阻碍政策落实的法规制度,推动及时清理完善。

——加大推动深化改革力度。积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改革发展过程中行之有效的积极探索和创新举措,促进总结完善,推动形成新的制度机制;密切关注各领域改革措施不配套、不衔接甚至相互矛盾、抵消等问题,积极提出建设性意见,保障改革协调推进。

——探索创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的方式方法,不断完善操作规范、报告公告、整改问责等,建立健全跟踪审计制度体系。

六、绿色审计

以贯彻落实海南生态立省战略,守住生态底线,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依法对土地、矿产、森林、水、海洋等国有自然资源,以及环境综合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等情况进行审计,检查资源环境政策法规贯彻落实、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和资源环保工程的建设运营情况,保障国家和我省各项保护利用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规划、计划、行动方案和“多规合一”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资源消耗上线和环境质量底线的有效实施和落实,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利用,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推进海南绿色发展。

——检查资源环保法律遵循、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战略规划的实施情况,关注生态环境保护和旅游资源利用,分析评价政府及环保管理部门履职尽责和绩效情况,促进落实和完善相关政策制度,规范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行为,从决策源头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环。

——检查土地、矿产、森林、水、海洋等重要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情况,揭露和查处违规出让、无序开发、低效利用,破坏浪费资源、国有资源收益流失、危害资源安全等问题,促进资源依法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检查水、大气、土壤、重金属、固体废弃物、核能利用等污染防治情况和森林、湿地等重点生态系统保护及水土保持等生态治理工程建设实施情况,揭露和查处防治、治理规划政策措施不落实,违规处置、排放污染物,防治设施运营不正常,严重污染环境等问题,促进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检查节能减排、资源环保专项资金的征收、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揭露存在的偷漏拖欠、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问题,分析评价资源环保资金使用绩效,促进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检查资源环境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效果,揭示和查处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中的浪费资源、破坏环境、资产流失等问题,促进加强资源环境管理,维护资源环境安全。

——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围绕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试点方案》要求,2016年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积极探索和累积经验,实现从2018年开始成为经常性制度。推动建立常态化的审计监督机制,推动健全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体系,促进树立科学的政绩观。

七、财政审计

以保障公共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促进建立健全现代财税制度、增强财政政策的有效性为目标,依法对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政府部门管理或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资金,以及相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切实增强财政审计的宏观性、整体性和建设性。

——加强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每年对政府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进行审计,监督检查财政预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重点关注财政体制运行、财税政策执行、政府预算体系建设、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管理和使用、专项资金整合统筹、存量资金盘活、非税收入征管、政府债务管理,以及推进政府资产报告制度、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等情况。探索开展科目审计。

——加强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对省本级一级预算单位5年内至少审计1次,通过大数据审计模式逐步覆盖二、三级预算单位,重点部门和单位每年审计,监督检查部门预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重点关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等情况,促进严格预算约束,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加强地方税收审计。通过对税收征管涉及的各行业进行轮审的方式,覆盖全部税种,加强对重点税种、税制改革推进情况和地税部门依法组织收入情况审计,突出重点税源和重要环节,加强对结构调整、大众创业、环境保护等方面税收政策落实情况及效果的调查和分析,推进依法治税。

——加强公共投资审计。对政府重点投资项目逐步实现全面审计,加强对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方式建设的公共工程项目审计,开展重大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跟踪审计,突出立项决策、项目审批、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资金管理使用和工程质量管理等重点环节,关注投资项目规划布局、投向结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等情况,促进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扩大有效投资、优化供给结构、提高投资绩效。

八、民生审计

以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目标,加大对扶贫、“三农”、就业、社会保障、科技、文化、教育、医疗、救灾等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力度,推动社会领域相关改革和制度建设,促进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系,使国际旅游岛发展成果惠及全省人民,实现共享发展。

——加强扶贫审计。对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重点监督检查脱贫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相关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推动扶贫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促进提高扶贫实效,打赢脱贫攻坚战。

——加强涉农审计。密切关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行耕地保护及轮作休耕、提高农业技术装备和信息化水平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重点监督检查政策执行、资金使用、项目实施、资源利用等方面情况,推动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加强社会保障相关审计。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为重点,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和投资运营情况审计,揭示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保障基金安全规范运行,促进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围绕新型城镇化目标,深化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加大对住房公积金等住房保障资金、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项目的审计力度,推动建立健全符合省情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加强对社会救助资金、社会福利资金、公益基金的审计,推动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和社会福利制度,维护社会公平。

——加强教科文卫等领域审计。加强对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等领域重点资金和项目的审计,重点监督检查政策落实、资金分配、项目实施等情况,及时反映相关领域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规范管理、完善制度、提高绩效。推动提高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公共设施、公共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

——对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进行跟踪审计,重点监督检查有关资金、物资的筹集、分配、拨付、使用情况和有关项目的建设推进情况,保障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应急处置、预防预警、恢复重建等工作顺利进行。

九、金融审计

以防风险、增效益、促改革为目标,依法对地方金融机构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审计监督,积极关注地方金融领域新业务、新市场、新动向,促进提高地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推动建立安全高效的现代金融市场体系。

——加强地方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效益审计,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揭示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和制度缺陷,促进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增强核心竞争力。

——加强地方金融机构信贷投向跟踪审计,推动金融机构落实国家货币、产业、区域、投资、消费等政策,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发展绿色金融、普惠金融,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的金融服务,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十、企业审计

以促进国有企业提质增效、保值增值、做强做优做大为目标,建立对我省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的经常性审计制度,依法对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实行审计全覆盖,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促进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维护国有资本安全。

——对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履行监管职责情况进行全面审计,推动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建立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将配合承担的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促进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进行全面审计。密切关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设立及运转情况,加大对权力集中的重点岗位和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的审计力度,促进形成国有资本流动重组有效平台、优化国有资本布局、规范国有资本运作、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

——对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重点企业5年内至少审计1次。结合国有企业功能类别、国有资本和国有资产规模、管理状况以及管理主体的战略地位等,确定重点审计对象和审计频次。审计中重点关注企业境内外国有资产的真实、完整和保值增值情况、资产负债损益情况、重大投资决策及投资绩效情况、发展潜力和风险隐患情况、企业法人治理及内部控制情况,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情况,促进国有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盈利能力。

——加强对国有企业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政策措施情况的审计监督,重点检查国有企业服务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保障重大经济决策落实和地方经济运行、提供公共服务、国资国企发展战略、保护生态环境、发挥创新主导作用以及完成特殊任务等情况,密切关注各项政策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效果,促进国有经济做强做优做大,推动国有企业在国际旅游岛建设中有效发挥作用。

——密切关注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有企业分类改革、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等国有企业改革重点领域,着力检查相关改革措施的具体部署、责任落实、执行进度和实际效果等,促进国有企业改革依法有序推进,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十一、经济责任审计

以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为目标,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提高质量、深化发展”的工作思路,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机制,不断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和水平。

——加强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加强与组织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分类、同步、轮审”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模式。科学合理制定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和中长期经济责任审计规划。对地方党委、政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地方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的党委(党组、党工委)和行政正职领导干部(包括主持工作1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以及不担任法定代表人但实际行使相应职权的企业主要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对重点地区、部门、单位的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1次,坚持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加大任中审计力度,全面推进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

——突出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围绕权力清单和经济合同事项,按位、权、事、财至人的路径,策划重点审计内容。对党政领导干部,重点监督检查其承担的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措施、经济发展、结构调整、防范化解风险、环境保护、民生改善和廉政建设等七项责任情况。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重点监督检查其承担的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措施、经营管理、创新和转型升级、风险及资产管控、可持续发展和廉政建设等六项责任情况。促进领导干部更好地践行五大发展理念,依法作为、主动作为、有效作为。

——深化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完善经济责任审计机构建设,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在组织领导、督促指导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加大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力度,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审计结果公告等制度,推动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年度考核、任职考核的重要依据。

十二、加快审计信息化建设和推进大数据审计

以提升审计能力和审计效率为目标,到2020年,建成完整的审计数据资源管理平台,建立大数据审计管理运作机制,完善大数据审计运行和保障环境,培养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梯队式大数据审计人才队伍,推广“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系统研究”的审计方式,形成数据分析为主导的大数据审计组织和工作模式,推进全省审计工作科学、规范、高效发展。

——探索大数据审计组织和工作模式,落实大数据审计机构。探索以审计项目为中心,按照决策指挥、信息研究、数据分析、业务执行、过程控制“五大板块”设置组织机构;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组建电子数据审计处等专职机构,着力解决数据分析与审计业务“两张皮”的问题;依托信息研究、数据分析、业务执行三部门(团队)开展业务工作,把数据分析团队作为核心和关键,为审计工作高效运转,实现由单点离散审计向多点联动审计转变、由局部审计向全覆盖审计转变、由静态审计向静态与动态审计相结合转变、由事后审计向事后与事中审计相结合转变、由现场审计向现场审计与非现场审计相结合转变、由微观审计向微观与宏观审计相结合转变,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和组织保障。

——创新技术手段,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实施“金审三期”工程,拓展大数据技术运用,通过以“一中心、两平台”(国家审计数据中心海南分中心、大数据审计指挥平台、大数据审计作业平台)为核心的建设,辅之以审计仿真科研和综合服务支撑等,发展形成“国家审计云(海南)”和各类审计云应用;充分利用现有技术平台,加速推动上下内外联网,在实时监控、动态监测的联网审计中,实现计算机审计全覆盖。

——开展数据建设,夯实大数据审计基础。摸清全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家底,掌握各被审计单位信息系统情况,将财政、地税、金融、企业、社保、工商、公安、房产、交通等行业数据作为重点采集对象;建立数据采集机制,制定我省审计业务电子数据定期采集办法;实现数据标准化,搭建数据库存储平台,建设完善数据分析平台,规范数据操作使用并建立安全保密机制。

——明确重点和方向,推动实施大数据审计。通过“重点突破,稳步推进”的方式推动大数据审计项目实施,重点选择财政、行政事业、税务、金融、社保等行业进行突破,每年选取一至两个行业或事项作为重点,稳步实施,最终实现审计全覆盖的目标。

——培养人才队伍,为大数据审计可持续性发展提供动力。大力推进审计人员信息化培训,坚持自学与培训相结合、入门型培训与提高型培训相结合、计算机专业技术与审计业务培训相结合、普及型培训与特定方向培训相结合,构建多层次、分梯度、有重点的培训体系。坚持“以审代训、以训促审”的原则,加快我省复合型审计人员培养,打造一支高级人才领衔、中级人才为骨干、全员参与的大数据审计队伍。

十三、加强和改进审计管理

以增强审计监督的独立性和整体性、提高审计质量为目标,加大审计力量、审计计划、项目管理、组织实施、成果运用等方面的统筹整合力度,探索建立“四分离”审计业务组织架构。

——强化对市县审计机关的领导。加强对市县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统筹组织市县审计机关力量,开展好涉及全省的重大项目审计。探索建立对市县审计机关的考核制度,对市县审计机关审计业务、综合管理和执行报告制度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管理的重要依据。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市县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以及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体上访事件、审计干部违法违纪、重大负面新闻等重大事项应及时向省审计厅报告。

——推进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按照审计署统一部署,稳步推进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在改革正式实施之前,深入开展市县审计机关人财物情况调研,探索制定适合海南审计机关发展的初步改革方案。

——探索建立“四分离”审计业务组织架构。探索审计计划、审计实施、审计项目审理、审计执行四环节既相互分离又相互制约的审计业务组织架构。严格审计方案审批制,强化审计现场管理,探索现场跟踪审理,改进审计业务会议制度,严格落实审计质量控制责任,实行更加精细、高效、科学的审计业务管理。

——加强审计项目计划统筹。摸清审计对象底数,建立分行业、分领域审计对象数据库,分类确定审计重点和频次。科学编制中长期审计项目安排规划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既突出年度审计重点,又保证在一定周期内实现全覆盖。省审计厅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报审计署备案;市县审计机关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报省审计厅备案,实施省以下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后,报省审计厅批准后执行。

——优化审计资源配置。推进跨层级、跨专业、跨部门、跨地区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加强各级审计机关、不同类型审计项目的统筹融合和相互衔接,建立审计成果和信息共享机制。规范大型审计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成果运用,加强审计现场科学管理,保证规范有序高效运行。

——加强审计结果开发利用。 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分析总结,深度挖潜,着力反映战略性、全局性、宏观性问题,通过审计报告、审计专报、审计要情、审计移送移交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和查处,切实提高审计成果利用的层次和水平。

——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完善审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和审计结果公告办法。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外,依法依规全面公告审计结果,推动被审计单位公告整改结果。

——大力推动审计整改和问责。推动成立审计执行处,强化审计整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省政府关于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要求,每年集中部署审计整改工作。明确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和审计机关落实审计整改督促责任,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清单制度”及落实审计整改“销号制度”。建立健全审计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检察、公安、省委巡视办以及其他有关主管单位的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和问责。

——严格履行审计法定职责。审计机关不得超越职责、权限和能力范围开展审计工作。审计机关要依照法定程序开展审计,不参与各类与审计法定职责无关的、可能影响依法独立进行审计监督的议事协调机构或工作。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不得参与公共投资项目建设的决策、管理和审批,不得参加公共投资项目招投标、物资采购、质量评价等有关管理活动,不得代替公共投资项目管理单位行使工程结算、征地补偿款等的审核,进而形成“以审代结(算)”和“以审代补(偿)”事实。杜绝未纳入年度审计计划的“简易程序”审计项目。

——加强和改进审计宣传工作。坚持党的新闻宣传方针,积极解读审计工作,宣传审计成果,讲好审计好人好事,弘扬审计精神,传播审计正能量,推进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建设,充实审计信息员队伍,健全审计信息宣传工作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把审计监督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让社会了解审计、支持审计,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审计环境。

——加强对内部审计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制定并尽快出台《海南省内部审计工作办法》。健全完善审计机关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的相关机制,积极推进对部门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打造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资源整合、优势互补、相互配合、共同发展的工作模式,充分利用内部审计力量实现审计全覆盖。争取2016年年内完成内部审计协会与审计机关完全脱钩,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协会在内部审计自律管理中的作用。

——规范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建立健全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的管理办法,建立具有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库和外聘专家库,除涉密项目外,根据审计工作需要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

十四、加强审计文化和队伍建设

以打造政治强、业务精、作风优、纪律严的审计铁军为目标,以品格为核心、能力为重点、作风为基础、业绩为导向,加强审计文化和队伍建设,开展“审计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工程”,为审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理念基础、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加强审计文化建设。全面贯彻落实“责任、忠诚、廉洁、依法、独立、奉献”的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增强责任心和公仆意识,提高全省审计人的精气神,提升海南特色的审计文化理念,着力打造党和人民放心满意的审计干部队伍。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领导班子专业化建设,以“一把手”建设为重点,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健全后备干部动态管理机制,逐步实现市县审计机关领导班子合理的年龄梯次配备和学历知识专业结构。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轮岗交流工作机制,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有计划地安排有发展潜力领导干部到关键岗位、艰苦环境锻炼。严格执行巡视工作条例和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继续开展公务员个人日常考核。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

——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在审计署制定出台审计职业化建设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建立适应审计工作需要的审计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审计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务序列。完善审计人员选任机制,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实行聘任制,制定聘任人员管理办法。健全审计职业保障机制和审计职业岗位责任追究机制。

——开展“审计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工程”。由每名审计干部结合自身实际提出个人职业发展目标和能力素质提升需求,以目标和需求为导向,完善审计干部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和审计人才库建设。建立审计干部继续教育和分类、分层级、分岗位培训制度。制定中长期培训计划,妥善处理培训与审计工作的关系,保证审计干部特别是审计业务骨干的培训时间。完善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增强培训的实用性,加大案例培训力度,探索“以审代训”,有计划地选派符合条件的审计干部参加相应培训项目,使培训工作真正达到满足需求、提高能力、富有实效的目标。到2020年,实现审计干部职业技能整体提高,培养一批高素质综合审计人才。

十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坚持思想建党、制度治党,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党绝对忠诚,为审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障。

——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体系,强化厅党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党支部(临时党支部)三级责任,坚持把管党治党作为最大政绩、第一位的工作抓实抓好。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使责任从审计机关各层级领导干部直至落实到审计组。建立各单位、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岗双责”台账制度,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对领导干部考核、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加强审计机关党的建设。坚持机关党的建设与审计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做好新形势下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党性修养。健全各级审计机关党的组织机构、完善组织设置,规范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切实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强化党员教育、监督和管理,增强党员意识,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工作重要内容,切实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加强审计一线党建工作,完善审计组临时党组织管理,更好地发挥其在审计现场的监督保障和服务作用。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重点,把岗位廉政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贯穿于领导干部培养和管理的全过程,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其他党规党纪,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丰富和改进廉政教育形式,健全审计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深入开展符合审计职业特点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严守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等纪律,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切实践行“三严三实”。充分发挥工青妇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大力弘扬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培育“实、高、新、严、细”的工作作风,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加大审计项目廉政回访等监督检查力度,对重大审计项目实行廉政跟踪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对违反廉政纪律的行为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建设一支与反腐倡廉任务要求相适应的审计监督队伍。

——加强党员干部集中培训。坚持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每年举办1期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和党务骨干、优秀共产党员培训班,重点开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风党纪党规教育,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增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

十六、推进审计法制化建设

以保障依法独立开展审计监督为目标,强化法治思维,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加强审计质量控制,不断完善审计法规规章和内部管理制度体系,使审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健全完善我省地方审计法规制度体系。完成《海南省内部审计工作办法》《关于加强我省公共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的出台和《海南省审计监督条例》《海南省重点建设项目审计规定》《海南省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告办法》的修订工作;适时做好其他审计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制订、修订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我省地方审计法规制度体系。

——健全审计内部管理制度。立足于海南审计管理需要,结合审计署出台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廉政建设、绩效考核、督查问责、信息宣传及政务公开、公文处理、会议制度、工作纪律、保密管理、财务管理、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和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建立和落实审计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集体审议、公开发布等制度,加强合法性审查,提高审计制度建设的程序化、科学化水平。

——建立健全审计业务质量控制机制。优化复核审理流程,分环节、分层级落实质量控制责任,对发现的重大审计质量问题,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质量检查,上级审计机关要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审计质量的监督检查,定期通报监督检查情况。改进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发挥好优秀审计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

——强化对审计监督权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严格执行审计机关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严格落实干预审计工作行为登记报告等制度,增强纪律约束。完善审计机关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探索与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相适应的经济责任审计组织方式。主动接受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监督,定期报告工作。推动建立对审计机关的外部审计制度。坚持阳光法则,提高审计工作的公开透明度,完善特约审计员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切实做到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方式、标准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坚持文明审计、客观求实,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和有关方面意见。

十七、加强和改进审计理论研究

以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理论体系、打造海南审计特色为目标,坚持总结规律、认识规律、运用规律,加强对经济运行、政策制度、审计监督的研究,力争推出一批有用、管用、好用的理论研究成果,更好服务审计实践。

——整合科研资源,创新科研管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科研工作的意见》,理顺管理关系,完善科研体制机制,整合省审计科研所、省审计学会和各级审计机关科研资源,充分发挥审计科研的理论先导作用。

——突出审计理论研究的重点。围绕审计业务工作需要,加强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宏观经济形势及审计监督对象和事项的研究,解决审计理论问题和难点问题,实现审计理论研究与审计业务工作有机结合,提高审计理论研究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加强审计理论研究队伍建设。积极营造“全员思考、全员研究”的理论研究氛围,加强审计学会建设,充分发挥审计学会在深化审计理论研究方面的作用,加强审计学会与审计业务部门的沟通交流,改进组织研究工作的方式方法,鼓励和指导审计业务人员结合实际业务工作开展审计理论研究,为审计事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理论支撑。

十八、切实抓好规划实施

各市县审计机关、省厅各处室、省审计科研所要根据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从实际出发,研究制订具体贯彻落实措施,抓好规划实施,推动我省审计事业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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