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省审计厅刘劲松厅长受省政府委托,在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作《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报告主要包括省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省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重点专项资金和民生事项绩效审计情况、政策落实审计情况、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情况、政府投资审计情况、国有资产审计情况、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以及审计建议九个方面内容。
报告显示,一年来,省审计厅聚焦海南自贸港政策落实、财政预算执行及绩效、重点园区和项目建设、重大风险防控、生态环境保护、重点民生等领域,发挥“经济体检”功能,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推动各市县各部门更好担负起稳定经济的责任。审计项目116个,查处违规资金41.03亿元,移送问题线索34宗,上报审计要情、专报、综合报告55份,推动建章立制97项。
报告指出,2021年度,全省各级各部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扎实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认真执行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各级财政部门主动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贯彻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较好完成了省人大批准的预算和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报告反映,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也发现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如,财政资源统筹力度不够,财政资金分配不及时、支出进度慢,财政管理不规范等。
关于重点专项资金和民生事项绩效审计。报告揭示,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事项审计,发现1.04万亩常年蔬菜大棚建设任务进展缓慢,1300亩常年蔬菜基地、60.75亩常年蔬菜大棚闲置未用等问题;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15个市县未及时结算或支付医疗机构救助资金7592.05万元,1888名符合条件人员未被纳入救助保障等问题;住房公积金审计,发现12个市县399人使用2个以上账户重复缴存公积金407.54万元,10个市县235名职工以虚假购房合同等方式违规提取公积金2625.47万元等问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计,发现3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截留挪用代收的维修资金1.01亿元,15个市县改造完成的197个老旧小区2.19万户业主未交存维修资金等问题;乡村振兴资金绩效审计,发现16个市县种植、养殖等产业未分红资金3488.84万元,17个市县277个高标准农田项目存在“非粮化”和撂荒现象,287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点)设施设备闲置或无法正常运行等问题。
关于政策落实审计情况。报告披露,审计调查11个重点产业园区优化营商环境和财政资金绩效情况,发现某园区招商落地的24个项目与省“十四五”规划的主导产业不相符,落地的6个高端装备制造项目上下游产业聚集性不高;7个园区与签约企业商洽、土地落实等服务保障措施不到位,造成集中签约的65个项目未能落地;4个园区未建立健全极简审批有关制度;因项目前期工作不完善、土地征收缓慢等原因,5个园区财政资金47.51亿元未支出等问题。
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方面。报告反映,4个市县耕地、林地、海域和土地被非法用于养殖或者建设;2个县9个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地水质未达标或逐年变差;2个县未经资产评估,出租国有林地、水库和土地;4个市县应征未征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费等资源环境收费4476.19万元等问题。
报告披露,审计29个政府投资项目,发现4个项目违规招投标,涉及合同金额58.56亿元;3个项目工程结算不实,多计2259.08万元;热带雨林国家公园项目涉及的3个市县生态搬迁工作进度缓慢,影响目标任务按时完成;18个市县有1300多个完工1年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未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等问题。对2家国有企业和1家地方金融机构审计,发现2家企业未按时完成下属16户公司的“处僵治困”任务;1家企业违规列支接待和交通补贴等费用454.51万元,以虚假经济事项套取44.86万元用于发放个人酬劳;违规招标、投标人串通投标, 涉及920.74万元等问题。
报告指出,一年来,省审计厅向各级纪委监委及有关主管部门移送问题线索34宗,涉及250人1.69亿元。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问题,审计建议重点从四个方面加强管理。一是进一步落实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的各项措施;二是强化风险防控意识;三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四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水平。(钟宇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