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2022年度省本级预算
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简本)
——2023年7月20日在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海南省审计厅厅长 刘劲松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受省政府委托,报告2022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一年来,省审计厅开展审计项目117个,查处违规问题金额49.93亿元,上报审计要情35份,推动建章立制129项。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度省本级政府预算、投资计划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决算草案比较真实完整地反映了财政预算收支情况。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
一、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仍需深化
一是财政资源统筹有待加强。省本级预算收入7.15亿元未及时上缴国库,18个市县非税收入7.08亿元未及时征缴,16个部门未收缴财政款3910万元。相关单位谋划项目储备不足,导致申报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资金比上年下降33.15%。
二是财政资金管理制度不完善,执行不规范。21个部门44项内部财务控制制度未按要求及时修订,与现行政策不相符。7个部门超预算、扩大范围支出、少计“三公经费”,涉及108.94万元。
三是财政资金支出进度慢。财政部门向74个前期准备不充分的项目安排预算8.46亿元,截至年底仅支出1.41亿元。发展改革部门督导不到位,21个中央预算投资项目到位资金6亿元,有5.4亿元未支出;9个省财政投资项目到位资金4.27亿元,有3.56亿元未支出。
四是专项债使用管理不严格。3个专项债项目涉及禁止类内容。8个市县“以拨作支”专项债资金6.86亿元,滞留实有资金账户。
二、部分民生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有待提高
“三医联动”改革不够协同,分级诊疗未达预期,全省274家乡镇卫生院中,213家卫生院病床使用率低于50%,其中147家病床使用率低于1%。18个市县乡村产业发展资金闲置1.5亿元,151个产业项目未兑现收益分红,涉及1.3亿元。15个市县未及时结算防疫费用14.6亿元,17个市县应急物资管理混乱,账实不符9281万元。
三、部分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
4个市11项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和减税降费政策未落实,应退未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87亿元。稳经济助企纾困政策红利未释放,2项助企政策与企业实际脱节,奖补措施无法落地。信息化项目建设存在审核审批流于形式、效率低下、违法分包等问题。
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有待加强
全省虚增补充耕地和水田指标624.6亩。2个市372.06亩耕地被占用,7572.68亩耕地非粮化或撂荒。5个市县2318处自然海岸线被违规侵占用于海水养殖,8个市县85处海水排污口水质不达标。
五、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存在漏洞影响投资效益
3个项目多计概算金额6934.75万元。1个项目虚增合同价款,导致财政资金损失浪费1.13亿元。11个项目虚假招标、串通投标。3个项目存在重复建设等问题,损失浪费247.39万元。
六、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不够严格
5家企业分别存在未完成“处僵治困”改革任务、超额支付工程进度款2159.88万元、以不真实业务名义违规出借370.50万元、违规招标采购物资1.46亿元等问题。
七、重点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仍然多发
审计移送案件线索28宗,涉及82人、4.4亿元。一是权力集中领域“失职渎职”“滥用职权”问题较为突出,表现为公职人员违规决策、失职失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二是民生领域“微腐败”“蝇贪蚁腐”时有发生,表现为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侵占特困补助、骗取医保。三是工程领域“相互串通”“内外勾结”问题隐蔽多样,表现为违规招投标、围标串标。四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屡禁不止,表现为挪用公款、私设小金库、套取资金等。
以上问题,审计机关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整改建议,有关市县、部门正在积极整改,省审计厅将跟踪督促检查,按省人大常委会要求及时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省人大的监督,忠诚履职、主动作为,以有力有效的审计监督,更好服务保障海南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