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审计厅依据审计署审计文书参考格式,结合审计工作实践,对原来使用的13种主要审计文书参考格式进行了增补、修订,制定常用18种主要审计文书文本及其参考格式,并就如何在审计实践中运用作了具体指导说明。
通过广泛征求意见,新修订文书参考格式主要突出以下几个新特点、新内容:一是在经济责任审计方面。按市县党委政府、部门、企业分类规范了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框架和内容,突出不同领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履职特点,为做好领导干部“精准画像”提供指导。二是在强化与其他监督贯通方面。增加适用于公职人员履职明显违背常理、可能存在违纪违法等问题情形的《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移送函》文书种类,加强与纪委监委的案源共享机制。三是在审计整改方面。根据新修订审计法,对《审计整改督办函》进行了重新修订,明确整改督办方式,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推动有效落实整改。要求审计报告应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类型的撰写要素,且提出的整改要求应当具体、可落实,此外还对相关附表整改填写格式进行精简优化,推动文书制发更高效便捷。
通过此次文书修订,确保我省审计文书撰写做到格式统一、要素齐全、结构完整、繁简得当、逻辑严密、用语准确,对审计项目实施工作标准统一,以及审计质量提升发挥了规范引领作用。(法规审理处陈海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