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琼海市坚持把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干部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抓手,根据主要领导干部任期实际情况,重点围绕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推动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防控重大经济风险等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内容,按年度分批次对单位主要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意识成效有明显提升。

一是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加大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力度,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作用,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常态化审计监督。根据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任职实际情况,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每年初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共同制定审计计划,研究确定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按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的要求,积极探索“先审后任”、“先审后离”和轮审机制,实现“三年审一次”、“五年审一轮”目标。

二是加强审计结果分析研判。根据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性质、严重程度等,细化研判标准,将问题分为轻微问题、较重问题和严重问题三种类别,并将严重问题细分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节严重、违规处置国有资产造成的重大损失等十三种情形,便以操作执行。根据研判情况,结合《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属于轻微问题的,根据具体情节进行提醒或批评教育;属于较重问题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或诫勉;属于严重问题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三是坚持审计结果共用共享。积极推行以经济责任审计为平台的“1+N”审计模式,通过以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平台为主导,统筹开展资产负债审计、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以及民生工程审计等审计项目,做到“一审多果”和“一果多用”。市纪检监察、市委组织部、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充分利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真正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结果互用的综合功效。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反馈问题的性质,根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要求,给予调离岗位、引咎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切实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四是进一步强化干部监督合力。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和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通情况,充分听取审计部门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意见和建议,充实监督评价领导干部的信息内容。建立干部监督信息库,及时登记录入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工作业绩及存在问题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班子换届、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将领导干部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年度考核、任职考核的重要依据。

(编辑:钟宇靖、王欣,供稿:王武、卢岱冠)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