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1月13日至4月12日,对万宁市、定安县和屯昌县等3个市县2018-2019年度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进行审计,主要内容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重要农产品生产保障和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3个方面。审计涉及扶贫项目307个、资金95,956.37万元,调查41个单位、29个乡镇、106个行政村、232户农户。发现问题总额54,834.02万元,其中管理不规范金额54,834.02万元。
总体上看,3个市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工作,将各项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个职能部门。各相关单位(部门)和乡镇政府在开展工作过程中,能较好地执行乡村振兴政策。但审计也发现3个市县在乡村振兴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和资金使用管理方面中还存在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资金管理使用方面、项目程序规范化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审计结果如下:
一、政策措施落实方面的问题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
1.3个市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度缓慢。一是万宁市新建高标准农田1.64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5.77万亩建设任务未完成; 4个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展缓慢,4个项目未如期完工,超工期均在1年以上,最长达25个月,涉及面积3.14万亩。二是屯昌县2017年度屯城镇屯昌村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和屯城镇花料村“旱地改造水田”土地整治项目等2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任务未完成。三是定安县2018-2019年18个项目建设进度缓慢,14个项目未开工,1个项目尚未完工,4个项目已完工但未验收,涉及6.41万亩。
2.3个市县未统筹资金用于土地整治和土壤改良工作,涉及17个项目。一是万宁市2018年度3个高标准农田项目未安排农田整治和土壤改良等方面的资金,涉及面积2.13万亩。二是屯昌县2018-2019年7个高标准农田项目未安排资金投入测土配方、客土回填、土壤改良等地力保持和提升方面。三是定安县7个项目未开展测土配方和土壤改良等建设内容。
3.3个市县高标准农田存在撂荒或“非粮化”现象,涉及面积17417.95亩。一是万宁市高标准农田存在种植槟榔、椰子树等经济林木和被水塘占用等“非粮化”现象,涉及面积790.47亩;万宁市8个田洋存在田地撂荒现象,涉及面积1302.83亩。二是屯昌县9个高标准农田面积不实,36.85%为非耕地。三是定安县2018年4个高标准农田项目存在田地撂荒现象,涉及154.26亩。
4.2个市县高标准农田项目后续管护不到位。一是万宁市8个田洋基础设施管护不到位,部分沟渠存在严重破损和常年被杂草杂物覆盖。二是屯昌县未建立高标准农田项目后续管护机制。
5.2个县未完成高标准农田项目“上图入库”工作,涉及28个项目。一是屯昌县17个高标准农田项目未“上图入库”。二是定安县11个高标准农田项目未“上图入库”。6.2个县因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多头管理或职责落实不到位原因,未能掌握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一是屯昌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多头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和实际建成情况不明。二是定安县农业农村局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职责不到位,未全面掌握全县高标准农田数量、质量、分布和利用状况。
(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障方面。
1.2个市县种猪场和规模猪场临时贷款贴息政策未落实到位。一是万宁市无企业申请种猪场和规模猪场临时贷款贴息,种猪场和规模猪场临时贷款贴息政策落实不到位。二是定安县未落实临时贷款贴息政策,种猪场和规模猪场临时贷款贴息工作尚未开展。
2.2个市县耕地地力补贴工作不到位。一是万宁市2018-2019年度耕地地力补贴发放工作任务未完成,涉及156803户,26.58万元。二是屯昌县存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人员数据未及时更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档案管理不规范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信息管理不到位问题。
3.3个市县适度规模经营项目任务未完成。一是万宁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和培育家庭农场任务等适度规模经营项目任务未完成,涉及项目预算资金670万元。二是屯昌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和培育家庭农场项目任务未完成,涉及项目预算资金270万元。三是定安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和培育家庭农场项目任务未完成,涉及项目预算资金330万元。
4.定安县未制定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分配使用方案,造成资金闲置171.98万元。2018-2019年定安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收到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212万元。截至2020年3月31日,定安县财政局和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尚未制定上述资金的分配使用方案,除40.02万元用于购置非洲猪瘟检测物资支出,其余171.98万元闲置。
(三)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方面。
1.“厕所革命”建设任务未完成。一是万宁市9个“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建设任务未完成;农村无害化厕所改造任务尚有9488户未完成。二是屯昌县10个“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建设任务未完成;农村无害化厕所改造任务尚有2024户未完成。三是定安县2个“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建设任务未完成。
2.“厕所革命”工作不规范。一是万宁市2018年1500户户厕改建初定对象均未进行公示;农村户厕改建验收工作落实不到位,存在未按时验收和验收通过的户厕仍存在未按照标准化“三格化粪池”施工、化粪池未安装排气管、三格化粪池末格未预留排污口等问题;万宁市9个镇户厕改建档案管理不规范。二是屯昌县15户未按“三个化粪池”建设标准施工。
3.万宁市未完成2019年海南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行动方案目标任务要求。2018—2019年,万宁市应完成农村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目标任务共41个。截至2020年3月31日,2018年和2019年的目标任务均未完成。
4.3个市县生活垃圾项目管理不规范。一是万宁市7座生活垃圾转运站未经验收便投入运营。二是屯昌县1个垃圾填埋场超负荷运行,面临垃圾无处堆放风险。三是定安县2017年度农村生活垃圾阳光堆肥房建后管护不到位,导致部分设备丢失和项目闲置未能发挥效益;定安县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不彻底,2,216平方米的垃圾未清理。
5.万宁市5个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进度缓慢。万宁市5个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超工期均在2个月以上,最长达8个月,涉及合同金额29,102.91万元。
6.2个市县污水处理设施后续管理不到位。万宁市3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设施闲置荒废;37个已投入使用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有25个项目未按时管护。屯昌县63个农村污水治理生态池项目未运行或不能正常运行。
7.2个市县未完成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任务。万宁市23家规模化养殖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建设任务未完成。定安县未完成10家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建设任务。
二、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2个市县高标准农田资金支出比例低。万宁市2018—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支出率仅48.90%。屯昌县2018—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支出率仅31.45%。
(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障方面。2个市县部分重要农产品生产保障方面资金零支出。万宁市2018—2019年适度规模经营补贴资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资金均为零支出。屯昌县2018—2019年适度规模经营资金270万元、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资金191万元均为零支出。
(三)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方面。
1.2个市县“厕所革命”资金支出比例低。万宁市2018—2019年农村“厕所革命”资金支出率为26.11%;未通过“一卡通”发放农村改厕补助,涉及165.96万元。屯昌县2018—2019年农村厕所革命资金支出率6.53%。
2.2个市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支出比例低。万宁市2018—2019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支出率仅44.46%;屯昌县2018—2019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省级资金支出率仅26.57%。
三、项目程序规范化管理及其他方面的问题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屯昌县1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存在质量问题。屯城镇屯昌村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项目施工单位为海南第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17年7月25日签订施工合同,2020年3月仍未完工。经第三方现场抽芯取样检测显示,该项目田间道路水泥混凝土面层抽检不合格率26%,级配碎石基层抽检不合格率7%,存在质量问题。
(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障方面。定安县虚报误工补助,套取涉农资金1万元。定安县农技中心在实施2018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促进化肥减量增效项目中,未参与取土采样工作,也未领过误工补助也显示有报销记录,套取涉农资金1万元。
(三)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方面。2个市县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存在建设程序不规范、虚增工程量等问题。万宁市1个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未履行招投标程序,涉及合同金额196.72万元。由市环卫园林局实施的北大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未进行邀请招标等程序,直接由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项目承接单位。定安县2017年度农村生活垃圾阳光堆肥房项目报大建小虚增工程量,套取财政资金0.62万元。
对以上审计查出的问题,省审计厅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有关市县政府在整改期限结束后依法向社会公告整改结果,省审计厅将继续跟踪后续整改情况,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