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部门概况 3
(一)部门职责 3
(二)机构设置 4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二)收入决算表 5
(三)支出决算表 5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5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1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2
四、名词解释 13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全省审计工作的政策法规规章和发展规划、计划。
2.负责对省本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全省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3.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依法公布审计结果。
4.对省级各部门、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收支进行审计;对下一级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
5.对省政府投资和以省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6.对省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省政府规定的省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7.对省政府部门,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省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和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8.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9.按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10.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11.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的有关事项;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12.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13.承办省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检查指导各市县审计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10号)和《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省审计厅增设内设机构的批复》(琼编〔2016〕58号),省审计厅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机关工会、机关团委、老干部工作处)、政策法规处(内部审计监督指导处)、财政审计处、金融审计处、行政政法审计处、农业审计处(农垦审计处)、资源环境审计处、教科文卫审计处、社会保障审计处、政府投资审计处、企业审计处、经济责任审计处和电子数据审计处等14个处级职能机构。
省审计厅无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正文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正文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正文附件)。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正文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见正文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见正文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见正文附件)。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见正文附件)。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4,855.03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842.02万元,下降14.78%。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审计项目需跨年度实施,差旅费和委托业务费等需在项目结束后结算支付;二是根据厅党组打造“四个平台”、“全省审计工作一盘棋”的工作思路,将多个审计项目整合在一起,推行“2+N”审计模式后,省厅与市县审计局联合审计,整合审计项目和资源,降低了审计成本;三是审计厅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二十条规定精神,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务报账制度。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221.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29.52万元,占90.72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391.92万元,占9.2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213.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24.37万元,占62.28%;项目支出1,589.21万元,占37.7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3,925.71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906.45万元,下降18.76%。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审计项目需跨年度实施,差旅费和委托业务费等需在项目结束后结算支付;二是根据厅党组打造“四个平台”、“全省审计工作一盘棋”的工作思路,将多个审计项目整合在一起,推行“2+N”审计模式后,省厅与市县审计局联合审计,整合审计项目和资源,降低了审计成本;三是审计厅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二十条规定精神,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务报账制度。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06.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35%。与2016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04.45万元,下降13.70%。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06.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50.85万元,占85.39%;教育(类)支出5.87万元,占0.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9.92万元,占7.6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8.56万元,占1.54%;住房保障(类)支出201.76万元,占5.30%。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807.04万元,支出决算为3,806.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约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915.86万元,支出决算为2,074.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审计厅新增公职人员,工资和各项保险费用相应增加;二是2017年度中按政策追加津贴补贴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年初预算为1,239.01万元,支出决算为1,116.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审计项目需跨年度实施,部分预算暂未执行。
(3)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25.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审计工作需求,在年中进行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4)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其他审计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9.13万元,支出决算为34.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实际工作需要使用资金,未完成的项目按实际进度在下一年度继续支付。
(5)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87万元,支出决算为5.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3.49万元,支出决算为28.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年中按政策追加津贴补贴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20万元,支出决算为26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年末按政策追加离退休经费延续到2018年初完成。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7万元,支出决算为1.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8.54万元,支出决算为58.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85.26万元,支出决算为198.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公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相应增加。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3.51万元,支出决算为3.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购房补贴标准。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24.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35.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388.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3万元,支出决算为17.71万元,完成预算的24.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审计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运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7.84万元,占44.2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8.24万元,占46.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3万元,占9.2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7.84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累计2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赴美国芝加哥培训经费5.68万元;支付赴澳大利亚审计成果运用培训签证费用2.16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7.8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因公出国(境)的团组和人次比上年增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2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8.24万元,主要用于审计厅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7.48万元,下降47.58%。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审计厅强化公务用车运行管理,严格执行财务报账制度。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3万元,其中:
其中: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6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数7个,来宾125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0.41万元,增长33.61%。主要原因是外省有关部门和单位到审计厅协调工作、交换审计意见、交流审计情况、考察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省审计厅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自评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1,347.84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省审计厅共组织对“审计业务”1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008.8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依据充分,目标明确,符合我省审计工作发展要求,项目资金到位及时,支出合规合理,项目实现预期目标,取得较好的效益。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审计业务”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贯彻落实党组决策部署行动不迅速,抓落实不够,推进重点工作措施不得力,审计项目拖延现象时有发生,完成工作时效性差、执行力不强等;二是审计质量和审计效率还需进一步提高。部分审计干部思想僵化,有时犯经验主义、教条主义错误,不能历史、全面、客观地看待和处理问题,缺乏换位思考和与被审计单位的充分沟通。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狠抓落实,提高执行力,对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及厅党组重大决策部署,必须坚持“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工作作风,不折不扣地按照时限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二是创新理念,增强改革创新能力,发挥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把改革意识贯穿到每一项审计工作中,创新审计工作理念、方法方式,加大新技术手段的运用,形成高质量的制度性审计意见和建议。三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培育一支具有专业素养、专业水平、专业操守和专业精神的审计队伍。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省审计厅机关运行经费388.47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2016年度减少13.55万元,降低3.37%。主要原因是:一是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幅度减少;二是会议和培训项目支出增加;三是租车等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省审计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5.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5.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度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没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本部门占用房屋面积2435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2435平方米。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