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项目安排的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的部署要求,聚焦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自由贸易港建设,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紧扣国家重大政策落实、财政资金绩效、生态环境保护、营商环境优化、重大风险防控、公共工程及民生事项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依法全面履行审计职责,强化对财政财务收支的监督,促进财政规范管理,持续推进审计常态化“经济体检”,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进一步做好“六稳”工作和落实“六保”任务,为加快建设高水平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提供审计保障。
二、审计项目安排的主要原则
(一)坚持主动服从服务大局。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的实施,以及事关经济社会全局、事关长远发展、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问题,聚焦公共资金使用、公共权力运行、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资产运营、公共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科学安排审计项目,找准审计在海南自贸港建设中的发力点、切入点,充分发挥审计专业优势,强化审计监督。
(二)高质量推进审计全覆盖。坚持形式上的全面覆盖与内容上的全面覆盖相统一,提升审计全覆盖的综合效应。形式上,将管理使用财政资金的相关市县、部门和单位都纳入审计监督范围,形成常态化、动态化震慑。内容上,既注重质量,也兼顾效率,突出审计工作重点,更加关注重大政策措施、重大风险隐患、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坚持精准发力,精准安排审计项目,精准组织实施,精准揭示和推动解决问题。
(三)更加突出审计工作重点。一是各项审计都把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审计监督的首要职责和重点内容,建立各专业审计与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有效对接机制,强化对重大政策的日常研究,完善政策跟踪审计项目库,每季度集中力量重点对相关政策执行情况实施专项审计。二是各个审计项目都把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重要审计事项,重点关注难以整改和“屡审屡犯”问题,持续跟踪检查整改情况。三是围绕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探索与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相适应的审计监督方式。
(四)加强审计工作统筹。优化全省审计工作“一盘棋”,深度整合全省审计资源,依托政策落实跟踪审计、财政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四个平台”,实行“平台+N”融合嵌入式审计,统筹调配审力,统一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对重大事项开展审计,发挥全省审计监督合力,做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各市县审计机关要根据省厅的审计项目计划安排,按照党委、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结合审力资源,编制好审计项目计划并严格履行审批和备案程序。对省厅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各市县审计机关应当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厅领导和各相关处室要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加强对市县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计划编制、执行等方面的检查指导。
三、审计重点
(一)聚焦政策落地见效。紧紧围绕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落实情况开展跟踪审计,重点关注海南自贸港建设重点任务推进、重点产业园区绩效、放管服改革、减税降费、金融风险防控、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政策落实等情况,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的宏观分析,既揭示有关市县和部门落实政策打折扣、搞变通,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也结合实际反映政策措施不适应、不衔接、不配套,制度难落实、项目难落地等问题,促进形成良好的政策环境和营商环境。每季度选取若干具有全局性的经济政策或涉及资金量大、项目多、时效性强的政策措施,集中力量开展专项审计,掌握政策落实从“最先一公里”到“最后一公里”的总体情况,密切关注政策意图是否实现、资金管理是否规范,及时反映新情况新问题,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二)聚焦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围绕中央关于“过紧日子”要求的落实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做好省本级政府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省发展改革委具体组织中央投资专项资金以及省本级财政投资资金分配、省本级部门预算执行、中央直达资金、中央综合财力补助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和隐性债务化解等财政审计,关注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一般性支出压减、存量资金盘活、预算绩效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控“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各类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等情况,重点揭示花钱大手大脚、不该花的钱乱花,花钱不讲预算、不守财经法纪甚至挥霍浪费,截留挪用或骗取资金等问题,促进统筹财政资源、提升资金安全规范绩效,强化预算约束、推动各市县各部门树牢“过紧日子”思想,把钱用在刀刃上,提高财政资金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三)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围绕民生短板,重点对全省平价蔬菜保供、农民小额贷款贴息等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事项,以及就业、住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乡村振兴、基本农田、基础教育、公共卫生等专项资金开展审计,关注就业优先政策落实、困难群体权益保障、脱贫稳定性、专项民生资金拨付管理使用等情况,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兜牢民生底线,保障民生资金安全,促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四)聚焦公共工程项目高质量建设。围绕重点投资项目建设目标落实和加快海南自贸港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做好重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计,继续开展重大公共工程项目跟踪监督,紧盯项目决策、招标投标、竞标发包、工程验收支付等关键环节和项目推进、投资绩效等重点内容,将审计监督关口前移,突出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推动项目业主、行业主管部门履职尽责,防范化解公共工程廉洁风险,促进投资有效落地、项目建设管理规范,营造更加良好的投资环境。
(五)聚焦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围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扎实开展好澄迈县、昌江县以及全省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重点关注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执行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完成生态环保目标任务、相关资金征收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运营等情况,促进领导干部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和正确政绩观,严格落实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确保生态环境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开展海湾环境资源保护审计,以及污染防治、生态修复、节能减排等专项资金审计,推动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加强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六)聚焦权力规范运行。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深入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紧扣领导干部权责清单,开展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16个单位35名省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和效果、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等情况。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运用审计容错免责工作机制,准确界定责任,客观公正评价,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持续推进省厅和市县审计机关对同行业同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联审机制、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与所属省管干部同步审计组织模式。
(七)聚焦增强国有企业市场竞争力。坚持以促进金融稳妥创新和有效服务实体经济,促进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对国有企业财务收支、金融风险防控等情况开展审计,重点关注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国企战略定位和核心业务的发展、金融信贷资金管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等情况,揭示阻碍政策落实、国资国企产业转型发展、经营与债务风险、重大投资与对外合作等问题,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提升国有企业规范管理能力和经营绩效水平,加快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产业布局优化与调整。
四、具体审计项目安排
2021审计年度(涵盖时间范围为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安排审计项目7类77个,其中,政策落实跟踪审计项目2个、财政审计项目8个、民生审计项目4个、资源环境审计项目6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35个、国有企业审计项目2个、公共投资审计项目20个。
(一)政策落实跟踪审计。
1.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审计目标】促进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重大政策措施和重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保障各项改革发展任务顺利完成,积极稳妥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早期安排,为“十四五”开好局做出积极贡献。
【审计范围】时间范围:2021年至2022年。审计对象范围:省直相关部门及下属单位、各市县政府。
【审计重点】重点关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重大政策举措落实、重大改革试点及目标任务完成、重大风险防范、重点投资项目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改善、工作机制有效运行等情况。审查相关部门是否制定相关配套办法、制度或措施;是否按时完成相应任务,是否存在相关政策出台后执行不到位,落实进度慢,未实现预期目标等情况。
2.《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审计目标】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重大政策举措和重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积极稳妥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早期安排。
【审计范围】时间范围:《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发布以来。审计对象范围:省直相关部门及下属单位、各市县政府。
【审计重点】重点关注重要性程度高、资金量大、涉及面广、落实难度大的具体项目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重点改革任务完成、重大风险防范、重点投资项目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改善、工作机制有效运行等情况。
(二)财政审计。
1.海南自由贸易港重点产业园区优化营商环境和财政资金绩效审计。
【审计目标】深化园区“放管服”改革,优化园区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企业纾困发展,激发园区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促进重点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推进海南经济转型升级。
【审计范围】时间范围:2018年以来。审计对象范围:海南自由贸易港11个重点产业园区。
【审计重点】重点关注园区管理体制改革、职能转变、极简审批、下放事项承接和投资便利化的情况;自贸港政策在园区的落实情况,园区执行的金融政策、土地政策、税收政策和就业政策的情况;园区进驻企业资产、实际投资和经营情况;园区项目落地和产业发展情况,以及主要的经济指标情况;园区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和绩效,发挥杠杆效应的情况;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落实生态环保责任、企业控制污染和高能耗的情况;园区规划实施和平台作用发挥的情况等。
2.省财政厅具体组织2021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审计。
【审计目标】通过对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促进财政规范管理,加强项目库管理,规范预算编制行为,硬化预算约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审计范围】时间范围:2021年度,重要事项延伸至相关年度。审计对象范围:省财政厅,省本级各预算单位,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
【审计重点】重点关注落实中央关于“过紧日子”要求的情况,以及预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预算编制管理和执行,中央直达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项目库建设,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执行等情况。
3.省发展改革委具体组织2021年度中央投资专项资金以及省本级财政投资资金分配情况审计。
【审计目标】促进优化财政投资结构,提高财政投资效益,推动财政投资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充分发挥效益。
【审计范围】时间范围:2021年度,重要事项延伸至相关年度。审计对象范围:省发展改革委、省本级各预算单位、使用中央预算内资金、省本级财政投资资金的单位。
【审计重点】重点关注投资专项设立、投资计划申报和批复情况,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本级财政投资资金管理和绩效情况,财政与发改部门资金分配情况以及部门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
4.洋浦经济开发区202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审计。
【审计目标】通过对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促进财政规范管理,加强项目库管理,规范预算编制行为,硬化预算约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审计范围】时间范围:2021年度,重要事项延伸至相关年度。审计对象范围:洋浦经济开发区及各预算单位、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等。
【审计重点】重点关注落实中央关于“过紧日子”要求的情况,以及预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预算编制管理和执行,中央直达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项目库建设,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执行等情况。
5.2021年度省本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审计目标】推动部门规范预算管理,落实厉行节约和“过紧日子”要求,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维护财政资金安全。
【审计范围】时间范围:2021年度。审计对象范围:选取60家左右一级预算单位。
【审计重点】重点关注部门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存量资金和闲置资产盘活、一般性支出压减、国有资产管理及运营、预算绩效管理、“三公”经费和会议费使用以及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
6.省大数据管理局项目审批专项审计。
【审计目标】促进合理审核信息化项目概算,规范审核行为,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
【审计范围】时间范围:2019至2020年度。审计对象范围:省大数据管理局等相关单位。
【审计重点】一是对近年省大数据管理审批项目情况进行梳理分类。二是抽查部分已审批项目的实施情况,倒查是否存在超概算等问题。三是对省大数据管理既审批又实施的项目开展延伸调查,核实概算的真实性以及实际执行情况。
7.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审计。
【审计目标】促进提升部门和单位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提高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水平。
【审计范围】时间范围和审计对象范围:根据审计署统一安排。
【审计重点】重点关注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资金管理使用、网络安全建设和绩效等情况。
8. 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共场所外语标识标牌规范建设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审计目标】对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共场所外语标识标牌建设资金以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及时发现和揭示存在问题,分析产生原因,提出合理的审计建议,促进外语标识牌建设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促进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审计范围】时间范围:2020至2021年度。审计对象是洋浦经济开发区。
【审计重点】一是关注外语标识牌建设工作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二是关注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审查项目支出审批手续是否合规,票据是否合法,支出内容是否真实,有无套用资金和虚报冒领等情况,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是否遵循资源共享、厉行节约的原则。三是关注外语标识牌建设工作内控制度建立及运行情况,审查资金使用的决策是否科学民主,各项内控是否健全有效。四是关注标识牌建设成效,审查有关工作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财政资金是否充分发挥绩效等。
(三)民生审计。
1.省委、省政府2021年为民办实事事项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目标】了解和掌握为民办实事事项进展情况、客观反映事项完成情况,及时揭示存在问题,分析产生原因,提出解决建议,全力推动相关民生工作按期完成和民生实事项目落地。
【审计范围】时间范围:2021年度。审计对象范围:为民办实事事项的牵头单位,延伸审计调查具体实施的相关单位和市县。
【审计重点】根据为民办实事事项具体内容的特点调查了解相关情况,重点关注为民办实事项目计划、实施措施、财政资金安排和项目进展等情况。
2.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
【审计目标】摸清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总体情况,揭示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惠民政策贯彻落实,保障特殊困难群体权益。
【审计范围】时间范围和审计对象范围:根据审计署统一安排。
【审计重点】一是关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投入分配、下达拨付、管理使用、资金绩效和政策目标实现等情况。二是关注挤占、挪用、违规使用救助补助资金,套取、骗取救助补助资金,未及时足额发放救助补助资金,救助补助资金资金长期闲置未发挥效益等问题。三是关注未按规定对城乡困难群体给予救助救助,影响惠民政策效果等问题,严肃查处困难群众补助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内外勾结、贪污腐败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计。
【审计目标】促进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住房保障政策措施,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提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绩效。
【审计范围】时间范围:2018年以来。审计对象范围:有关市县政府(包括其所属城乡住房建设等部门),根据审计署安排具体待定。
【审计重点】一是关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方面存在问题,包括主管部门违规减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已交付房屋业主欠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开发商代收后长期占用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未按规定续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二是关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问题,包括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及增值收益未分配至业主分户账、违规提取管理费用等情况。
4.乡村振兴资金绩效审计。
【审计目标】促进加强乡村振兴资金“最后一公里”的监管,提高乡镇涉农资金绩效,保障农民切身利益。
【审计范围】时间范围:2018年以来。审计对象范围:部分市县所属乡镇。
【审计重点】一是关注乡村振兴政策和相关资金绩效,惠农惠民“一卡通”情况;二是关注农业产业情况;三是关注征地补偿情况。
(四)资源环境审计。
1.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审计目标】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任务,促进领导干部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和正确政绩观,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解决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加强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
【审计范围】时间范围:以省委组织部委托领导干部的任职期间作为审计时间范围,重要事项可延伸到相关年度。审计对象范围:澄迈县(县委书记、县长)、昌江县(县委书记、县长)、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厅长),2个市县和1个省直部门,共5名领导干部。
【审计重点】重点关注被审计领导干部及所在地区贯彻执行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完成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履行有关责任以及相关资金征收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运营等情况。
2.全省海湾环境资源保护情况审计。
【审计目标】通过抽查部分重点海湾环境资源保护管理和资金使用绩效情况,揭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从体制机制制度方面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加强海湾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的意见建议,促进主管部门和市县履行管理保护责任,推动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审计范围】时间范围:2018年以来。审计对象范围: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生态环境厅,部分沿海的市县。
【审计重点】一是在海湾环境资源保护及资金使用方面,重点关注海湾生态红线和管控规划指标落实情况,海岸线开发管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海湾环境资源保护专项资金使用及效益效果情况。二是在陆海统筹生态环境治理方面,重点关注陆源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和溯源追究制度,是否建立海湾保护责任体系等落实情况,关注海湾各主要港口全面建立和推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情况。
(五)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目标】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以监督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为抓手,依法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遵循“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客观作出评价,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
【审计范围】时间范围:以省委组织部委托领导干部的任职期间作为审计时间范围,重要事项可延伸到相关年度。审计对象范围:涉及省级10个部门和单位、1家院校、3家企业、2个市县,共35名领导干部。
【审计重点】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情况,重大决策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内部审计工作情况,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情况等。对企业领导人员要客观反映其任职期间的经营业绩与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在市县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以市县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办法作为审计判断的依据和标准,重点关注生态环境保护、扶贫成效、全域旅游等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
(六)国有企业审计。
【审计目标】通过审计国有企业财务收支情况,全面反映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国有资产处置和收益分配、往来账项的真实性、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开支等情况,促进企业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
【审计范围】时间范围:2016年至2020年。审计对象范围:南方出版社有限公司、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所属的二级和二级以下企业。必要时可延伸审计调查其他部门、单位或个人。
【审计重点】一是关注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重大政策措施情况。二是对报表真实性、完整性认定的检查。三是对报表估价分摊及表达与披露的审查。四是关注企业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资产营运能力,以及发展前景。
(七)公共投资审计。
1.文昌铺前大桥(海文大桥)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审计目标】全面了解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审查相关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重大违纪违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促进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进行整改,保障项目和资金安全。
【审计范围】时间范围:项目立项至竣工决算全过程。审计对象范围:项目建设单位,根据需要延伸对项目主管部门、审批单位,及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设备材料供货商等相关单位进行审计。
【审计重点】重点对项目决策立项、设计变更、概(预)算、工程竞标发包、合同的签订和执行、设计变更、工程签证、设备材料采购、资金使用、工程决(结)算、档案管理等内容进行审计,重点关注参建单位履职情况及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2. 省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等19公共工程项目跟踪审计。
【审计目标】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公共工程和土地出让项目跟踪监督工作部署,通过审计监督保障公共工程项目的廉洁、规范和高效建设,防范化解公共工程项目廉政风险,促进营造安全、廉洁的良好投资环境。
【审计范围】时间范围:根据各个工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审计对象范围: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政务服务中心等公共工程相关审批监管部门,公共工程项目业主单位、代管(代建)单位和业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必要时可延伸审计调查其他部门、单位或个人。
【审计重点】一是关注项目业主单位履行工程项目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和主管部门及审批监管部门履职尽责情况。二是关注工程项目决策立项、可研审批情况。三是关注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审批情况。四是关注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审批情况。五是关注工程项目竞标发包情况。六是关注施工组织、监理以及物资采购和验收支付、资金管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