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项目安排的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海南重要讲话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审计委员会和省委审计委员会决策部署,立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突出围绕稳定经济发展和全岛封关准备工作、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航天科技和深海科技、能源安全、共同富裕、风险防控等关键词,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审计主责主业,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全面、专业、高效地服务省委、省政府决策,更好发挥审计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重要作用,为加快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坚强的审计保障。
二、审计项目安排的主要原则
(一)坚持心怀“国之大者”。紧扣海南自贸港全岛封关运作准备工作、“一本三基四梁八柱”战略框架的全面落实,主动服从服务大局,按照省委、省政府战略意图精心安排审计项目,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精准确定审计重点。聚焦财政资金分配、国有资产处置、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审批监管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大对重大政策、重大建设项目、重点民生资金、重大风险隐患、公共权力运行的审计力度,切实增强审计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坚持聚焦主责主业。牢牢把握经济监督定位,严格遵循宪法、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权限,强化审计监督。沿着“政治—政策—项目—资金”这条主线,加强调查研究,做实研究型审计,统筹安排各类审计项目,重点开展好重点园区和重大基础设施投资项目的政策落实跟踪审计、财政管理与绩效全贯通式审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相关领域预警式审计、重点民生资金使用全链条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穿透式审计,全面提升审计监督效能。
(三)坚持规划引领。紧扣海南“十四五”规划和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建立中长期审计项目备选库,并结合海南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持续开展立项研究,不断充实完善项目库,对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滚动实施。做好年度项目计划和项目备选库的有机衔接,年度安排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备选库中筛选确定,确保分阶段、分步骤落实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四)坚持揭示问题与推动解决问题相统一。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对审计整改的部署要求,把推动审计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在各项审计中把审计整改情况作为重要审计内容,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压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责任,促进堵塞管理漏洞、修补制度缺陷,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将审计整改成果切实转化为自贸港建设的治理效能。
三、审计重点
(一)聚焦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围绕国务院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落实情况和我省全面推行的预算管理改革,开展省本级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央投资专项资金及省级财政投资资金审计等项目,加大对中央直达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绩效的审计力度,重点关注财政资源统筹、财政支出政策落实、存量资金盘活、预算绩效管理等情况,重点揭示财经纪律执行不严、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未有效遏制、恶意拖欠账款和逃废债等问题,推动自贸港建设各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更加规范、高效。
(二)聚焦重大政策落地落实。围绕海南自贸港建设相关政策落实,加强各专业审计与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的有效对接,把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各类审计的首要职责和重点内容,加大对自贸港建设重点任务、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四大主导产业、优化营商环境等跟踪审计力度,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的宏观分析,提出改进完善政策、促进政策集成和制度创新的意见建议。围绕全岛封关运作零关税,开展海南自贸港“稳投资促发展”政策落实审计、创一流营商环境政策落实审计等项目。围绕助企纾困政策落实,加大对退税减税降费、超常规稳住经济大盘和稳经济助企纾困发展、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政策措施落实的审计力度,促进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增强经济内生动力。
(三)聚焦重大风险防控。把推动防范化解风险摆在审计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将“风险防范”意识融入每个审计项目,加强重点领域预警式审计监督,及时发现问题、预警风险。结合具体审计领域,瞪大眼睛、明察秋毫,在审计地方债务管理、信贷资金投放、不良资产处置、会计信息真实性、能源资源开发利用等情况时,首要揭示重大经济贪腐、重大财务舞弊、重大财政造假、重大会计信息失真、重大生态损毁等突出风险,及时反映影响经济安全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严肃查处饮鸩止渴、铤而走险、风险绑架等恶意行为,推动源头治理、防患于未然。
(四)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围绕共同富裕和乡村振兴,聚焦兜牢民生底线,开展为民办实事事项、高标准农田建设、特殊困难群体保障、医疗保险基金及“三医联动”改革、粮食安全等审计,重点揭示滞拨截留、挤占挪用、优亲厚友、损失浪费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将审计监督跟进到民生项目和资金的“最后一公里”,把看好和推动用好民生资金作为审计最大的为民情怀。
(五)聚焦公共工程项目高质量建设。围绕重点投资项目建设目标落实和加快海南自贸港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做好全省环岛旅游公路预算执行审计、全省EPC项目建设管理审计调查、海口新海港交通综合枢纽(GTC)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预算执行审计、省级代管(代建)制度执行情况审计调查等,继续开展好12个重大公共工程项目跟踪监督,紧盯项目决策、招标投标、竞标发包、工程验收支付等关键环节和项目推进、投资绩效等重点内容,将审计监督关口前移,推动项目业主、行业主管部门履职尽责,防范化解公共工程廉洁风险,促进投资有效落地、项目建设管理规范,营造更加良好的投资环境。
(六)聚焦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围绕国家(海南)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建设跟踪审计等项目,依托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信息化平台实时监督、预警,开展南渡江昌化江万泉河三大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及“六水共治”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贯彻执行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完成生态环保目标任务、“两高”项目审批监管等情况,推动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七)聚焦权力规范运行。以强化干部管理监督,促进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目标,开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贯彻落实国家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以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廉洁从政(从业)等情况。深化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持续推进省厅和市县审计机关对同行业同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联审机制、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与所属省管干部同步审计组织模式。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运用审计容错免责工作机制,准确界定责任,客观公正评价,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推动依法行政、规范用权。
四、具体审计项目安排
2022审计年度(涵盖时间范围为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安排审计项目7类74个,其中,财政审计项目4个、政策落实跟踪审计项目1个、民生审计项目2个、资源环境审计项目6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42个、省属国有企业财务审计项目3个、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项目1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