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省审计厅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部署,紧紧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重大公共工程项目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努力扩大审计监督覆盖面,重点对省委党校新校区、万宁至洋浦高速公路、红岭灌区工程、省公共卫生中心等36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计,涉及工程项目总投资765.05亿元,查出问题金额36.98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部分项目违反招标投标和工程承包管理规定,涉及金额6.75亿元
有4个项目相关业务的招标存在投标人串通投标等违规行为,涉及1.06亿元。如,某房屋建筑主体及附属工程施工、设计、勘察等业务招标均存在投标单位串通投标行为,涉及金额7989万元;某水利工程征地移民监督评估项目部分投标人以不提供公司资质、少配置人员等手段串通投标,涉及合同金额873.03万元。另有1个项目被分解成14个单项工程规避公开招标,采取邀请招标或直接指定施工单位,涉及金额947.50万元。还有3个项目部分工程被施工单位转包或违规分包,涉及资金5.59亿元。如,某高速公路项目施工单位违规分包土石方工程16663.03万元,占合同金额的56%;;某市政交通工程项目被施工单位转包给个人,3.08亿元工程款支付至个人账户。
二、部分项目违反概、预算管理规定,虚增10.51亿元
有4个项目以擅自扩大规模、未按规定编制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未按国家规定的计价规则计算勘察费等方式虚增概(预)算10.51亿元。如,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设计单位未按规定编制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虚增概算97416.14万元。其中,多编制勘察设计费概算3157.46万元,高套定额虚增概算16462.13万元,提高材料单价虚增概算20612.75万元,部分标段路面设计标准不经济虚增概算4554.13万元,因涵洞工程量不实和设计方案不经济等虚增概算52629.67万元;1个水利工程项目违规提高临时用地租期,造成该项概算编制不实,多计7352.26万元。
三、部分项目违反规定频繁进行工程设计变更,涉及11.18亿元
有1个交通工程项目的业主单位未经主管部门批准,违规许可代建单位审批支付设计变更846项共计16409.61万元。该项目施工单位拆分设计变更51项报批,涉及工程款3206.89万元,有195项共计9302万元由代建单位审批的设计变更审批时间滞后于施工时间。另有1个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存在重大设计变更“未批先建”问题。该项目重大设计变更有41项,涉及投资82492.14万元,其中31项在开工建设后报送审批,占比76%。以上重大设计变更已全部完成施工并支付工程进度款,因设计变更增加项目投资21332.25万元,但事前未按照规定上报主管部门审批。
四、部分项目违规多支付或损失浪费资金7932.47万元
17个市县相关主管部分未按要求简化交通扶贫工程项目前期审批程序,违规组织编制和审批交通扶贫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造成前期项目费损失浪费5225.75万元,其中已支付4762.38万元,待支付463.37万元。7个项目采取提交单价或虚增工程量等手段违规多计算并多支付工程结算价款共计1937.30万元,其中个别项目由于临时用地征而未用等原因造成损失浪费769.42万元。
五、部分业主单位履行项目管理职责不到位
有1个公共工程项目前期规划前瞻性、科学性不足,多次调整项目建设规模和总投资,反复3次选择代建单位,反复3次进行施工标招标,导致项目推进缓慢。另有1个采取总承包模式建设的公共工程项目,代管单位在初步设计概算批复8个多月后,仍然未与施工单位就施工图计价结果进行确认,先施工后论价,存在工程造价不确定风险。还有3个公共工程项目业主单位未按要求编制项目廉洁风险防控主体责任清单。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省审计厅已出具审计报告和其他审计文书,提出审计建议要求被审计单位限期整改,并将违法竞标发包工程、工程造价弄虚作假等严重违纪违规问题移送省纪委省监委等相关单位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