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自治县审计局,省厅各处室:

《海南省审计厅2014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已经省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并批复,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海南省审计厅2014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海南省审计厅办公室

2014年2月18日


附件

海南省审计厅2014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2014年,我厅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大二中、三中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及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围绕科学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促进理好财、用好权、尽好责的工作目标,编制本审计项目计划。

一、编制审计项目的主要依据

编制2014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主要依据为: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对审计工作的有关要求,审计署的统一部署和指导意见,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影响国家经济安全的突出矛盾和潜在风险,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审计法确定的审计工作职责,以及审计资源的实际情况。

二、编制审计项目的主要原则

编制2014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主要坚持以下三方面的原则:

一是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的原则。在实现财政财务收支全面真实性审计的基础上,重点开展对公共资金使用、公共权力运行和公共部门履职尽责情况的合法性和效益性审计,精心策划“为农民增收办实事”系列主题审计项目,同时着眼于推进改革、促进发展、改善民生,进一步揭示风险、查处问题、强化问责。在审计项目的策划上,围绕服务财政大格局,突出财政资金分配和支出绩效;围绕促进廉洁政府建设,突出对权利的制约和监督;围绕改善民生民本,注重保障农民权益和促进增收;围绕投资领域专项治理,注重对突出问题的查处;围绕维护财经法纪,加大对重大违法违纪、经济犯罪和腐败行为的审计力度;围绕促进制度改革,更加注重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揭示体制障碍、制度缺陷和管理漏洞。

二是坚持统筹协调、资源整合的原则。在项目的组织实施上,统筹各级审计机关,坚持上下审计“一盘棋”,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税收征管、“海燕”台风救急救灾资金、土地出让金、财政存量资金等项目进行审计;策划“3+1”主题项目,围绕促进农民增收等合法权益,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扶贫资金、蔬菜大棚资金以及农村合作社等审计内容加以整合。注重审计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审计的整体性和宏观性,围绕财政审计大格局,将本级财政管理、部门决算草案,专项财政资金等审计融为一体,通盘考虑,统一部署;围绕提升审计实效,更加注重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税收征管、投资、资源环境等审计的结合。

三是坚持全面覆盖、限时办结的原则。在审计范围上,创新技术手段,联合中介机构,实现审计方式多样化,在重点投资项目、一级预算部门决算、公众资金方面实行全面审计,探索经济责任审计轮审制度;在审计内容上,将真实性审计全覆盖与合法性和效益性重点审计相结合,突出对关键岗位、重点事项和重点资金审计。在审计实施上,实行审计业务限时办结制,限定了项目实施和报告审批的时间,编制了审计项目计划时间表,据此作为项目执行的时限标准和考核依据。

三、审计项目计划安排情况

我厅2014年审计项目计划共244个,其中财政预算执行审计123个,政府投资审计44个,民生专项资金审计31个,资源环境审计19个,金融企业审计1个,经济责任审计26个。从组织方式来看,全省统一组织审计项目6个,即保障性住房跟踪审计、全省地税系统2013年度地方税收征管情况审计、全省财政存量资金专项审计、2013年“海燕”台风应急救灾资金跟踪审计、“为农民增收办实事”涉农三项资金绩效审计和农村合作社审计调查、全省土地出让金审计。全厅统一组织审计项目2个,即全省政府性债务情况跟踪审计和省委省政府十大为民办实事审计调查。

(一)政府预算执行审计项目123个。

1.省财政厅具体组织2013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审计目标】一是全面评价财政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二是揭露财政部门在具体组织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三是提出促进财政改革和规范管理的建议。

【审计重点】主要围绕省人大审议通过的2013年度省本级政府预算开展执行情况审计,内容全面覆盖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突出审计省财政厅代编预算和需二次分配资金的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市县应上缴省级非税收入管理情况以及财政支出重点资金投向绩效情况三个方面的重点。

【组织实施】由财政审计处实施,2014年3月开始,6月结束。

2.全省地税系统2013年度地方税收征管情况审计

【审计目标】一是通过审计,促进税务部门应收尽收;二是促进依法治税,规范征管行为,从机制上降低税收流失和执法腐败风险。

【审计重点】征管环节方面,重点审查市县税收征管的纳税申报、税务登记环节管理情况和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计,主要抽查税种为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着重关注房地产行业土地转让环节涉税征管、股权转让环节涉税征管情况以及税收减免情况,严肃查处偷税漏税,失职渎职,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

【组织实施】由省厅金融审计处牵头,组织各市县审计机关实施,统一审计方案;其余市县省地税局直属局由当地审计局实施。2014年3月开始,6月结束。

3.全省财政存量资金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目标】摸清2013年底全省财政存量资金规模和结构,掌握存量资金管理情况,提出盘活闲置和沉淀财政资金的建议,促进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审计重点】核实全省各级财政和相关预算单位结存尚未使用的四类财政资金,一是预算净结余,包含本级财政结余资金和预算单位结余资金;二是预算结转类资金,包含本级财政结转资金和预算单位结转资金;三是各类财政专户结存资金,包括尚未纳入年度预算、滞留在财政专户,以及从预算列支后转入专户,尚未支出的财政性资金;四是其他财政存量资金,主要包括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偿债准备金、预算周转金、收回财政周转金等财政存量资金。

【组织实施】由财政审计处牵头,组织省厅相关处室和市县审计机关实施,2014年3月开始,5月结束。

4.省本级部门(100个单位)2013年决算草案审计

【审计目标】对预算执行单位(部门)决算草案编制的规范性和数据的准确性进行审计。

【审计重点】审查预算执行单位(部门)决算收支情况、预算执行单位(部门)资产负债情况以及决算编制情况,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组织实施】由行政政法审计处组织实施,聘请外部审计人员50人。2014年2月开始,5月结束。

5.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使用管理情况审计调查

【审计目标】摸清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含下属的二三级预算单位)非经营性资产的规模,及出租、出借、对外投资和担保的使用情况,查处使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审计重点】通过发放调查表进行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选择重点部门和重点资产进行详查。

【组织实施】由行政政法审计处组织实施,聘请外部审计人员50人。2014年10月开始,12月结束。

6.全省政府性债务情况跟踪审计

【审计目标】一是跟踪2013年全省政府性债务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确保审计整改到位,促进规范债务管理。二是检查各市县及省财政部门在债务管理过程中对关键风险点的控制情况,揭示风险管理漏洞,有效防范债务风险。

【审计重点】摸清截至2013年底全省政府性债务规模、结构及增减变化情况;逐项检查2013年全省债务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了解各市县及省财政部门加强债务管理的措施和债务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情况,重点检查新增债务控制、政府性债务纳入财政管理和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建立情况等。

【组织实施】由财政审计处牵头,组织省厅相关处室和市县审计机关实施,2014年8月开始,10月结束。

7.省农垦总局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

【审计目标】审查省农垦总局下属各农场和单位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的真实性,查处资金使用中的违纪违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化解债务的建议。

【审计重点】一是省农垦总局使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取得的成效;二是省农垦总局对政府债券资金的举借、管理、使用和偿还情况,重点审查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及资金使用手续的合规性。

【组织实施】由财政审计处实施,2014年1月开始,3月结束。

8.2013年中国(海南)国际热带农产品冬季交易会经费使用情况专项审计

【审计目标】核实交易会专项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及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合规性,核定交易会专项经费实际开支数,为省财政预算拨款安排提供依据。分析经费使用管理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促进交易会工作的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

【审计重点】掌握冬季交易会专项资金总体情况及资金的具体收支情况。审查被审计单位专项资金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审查冬季交易会专项经费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规性,有无挤占挪用、超标准、超范围、虚列支出等问题。

【组织实施】由农业审计处实施,2014年2月开始,3月结束。

(二)政府投资审计项目44个。

政府投资审计项目44个,其中,交通运输类21个,节能环保类6个,教科文卫类7个、公共安全及服务类7个、其他类3个。根据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进展的不同阶段,分别采用工程决算审计、跟踪审计等方式进行。

1.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审计目标】注重核实工程竣工决算造价,为政府节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注重揭露工程虚报、冒领、高估冒算、偷工减料,不按图施工、违规转分包等违法违纪违规突出问题,加大查处违法违规和贪污腐败的严惩力度,促进廉政建设。

【审计重点】核实工程造价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查财务管理情况,核实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查建设程序、建设规模等情况,客观评价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情况等。重点关注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手续是否完备、及时,内容是否真实、完整。重点检查和揭露不按图施工,以偷工减料、虚假变更、虚假发票等手段骗取资金的行为;揭露工程违规转分包,随意增加项目内容,提高设计标准,造成损失浪费等问题;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项目建设以谋取私利甚至索贿受贿等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线索。

【组织实施】由政府投资审计处组织实施,聘请社会中介机构专家参与审计。2014年1月开始,2014年12月结束。

2.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

【审计目标】通过全过程跟踪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促进项目规范管理,提高项目投资效益,确保项目和资金安全。突出揭露违规转分包、虚假发票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违纪问题,促进廉政建设。

【审计重点】重点审查招投标、合同签订及履行、工程计量及结算、工程项目财务核算和管理、设计变更和隐蔽工程签证等关键环节。从内部控制制度入手,揭露制度不健全,造成项目造价、质量和资金把关不严,产生经济损失的突出问题。抽查工程发票,咨询税务部门,客观揭露以虚假发票套取资金的突出问题。审查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公平性及合理性,指出不公平及遗漏的条款造成的风险,并建议重新修订合同条款,提出规范管理的建议。审查工程资金流向和资质审查等,揭露工程违规转分包,项目招投标和投资控制流于形式的突出问题。

【组织实施】由政府投资审计处组织实施,聘请社会中介机构专家参与审计。2014年1月开始,2014年12月结束。

(三)民生专项资金审计项目31个。

1.“为农民增收办实事”涉农三项资金绩效审计和农村合作社审计调查

【审计目标】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促进惠民政策取得实效和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揭露和纠正涉农三项资金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危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问题形成的原因,提出解决三农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涉农资金规范管理,完善制度,提高效益。

【审计重点】一是评价涉农三项资金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和促进农民增收的情况;二是监督涉农三项资金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部门权力运行和职责履行情况;三是监督涉农三项资金和农业专业合作社资金分配、使用效率和合法合规情况;四是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线索,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组织实施】由社会保障审计处牵头,社会保障、财政、金融、行政政法、教科文卫、资源环境、农业、企业、经济责任、政策法规等处室各负责审计1个市县,海口市、三亚市审计局负责当地的审计,5个市县的审计待定。2014年3月开始,5月结束。

2.省委省政府十大为民办实事跟踪审计调查

审计目标】通过对十大事项的跟踪审计调查,了解和掌握十大事项进展情况、客观地反映十大事项的完成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分析产生原因,提出解决办法,促进省委、省政府部署的十大事项的贯彻落实,确保十大事项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审计重点】根据“十大事项”具体内容的特点调查了解情况,包括项目计划、实施措施、财政资金安排,项目进展,查找突出并亟待解决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预防问题的发生。

组织实施】由政策法规处牵头,组织业务处实施。2014年6月、11月分阶段实施,2014年12月结束。

3.全省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审计目标】摸清各地住房保障制度的建立情况,以及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模和布局、资金投入规模和结构;揭示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建议,促进制度完善、机制健全和管理规范,保障政策落实、分配公平,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审计重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情况及主要成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棚户区改造安置和工程建设管理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运营情况,以及2012年度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重点揭露和查处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项目和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组织实施】由社会保障审计处牵头,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对18个市县的保障性住房资金进行审计,社会保障审计处、农业审计处分别负责省本级、农垦总局的审计整改情况审计,各市县负责本级2013年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管理审计。2013年12月开始,2014年3月结束。

4.省级部分医院社会医疗保险资金专项审计

审计目标】掌握省级部分医院2011至2013年社会医疗保险报销的总体情况,揭露医院医保报销违纪违规的问题,提出加强医保管理、完善制度的建议,确保医保报销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保障医保资金安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

审计重点】抽样调查4所医院。掌握2011至2013年医院医保报销总体情况。对医院医保报销结算各个环节控制进行测试,揭露其内部控制管理问题。审查报销病例、报销范围、报销金额等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发现和查处医院通过替换诊疗项目、空挂床位等手段弄虚作假,骗取医保资金案件。

组织实施】由教科文卫审计处实施(是否聘请外部审计人员待定),2014年2月开始,6月结束。

5.省本级五项社保基金审计

【审计目标】以推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实现全民共享改革成果,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审计结果对外进行公告。

【审计重点】省本级2013年度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财务收支的真实性。

【组织实施】由社会保障审计处组织实施,聘请中介机构人员参与审计。2014年7月开始,10月结束。

6.2013年“海燕”台风应急救灾资金跟踪审计

【审计目标】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抢险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抢险救灾工作实际,及时跟进,全程监督。

【审计重点】以各项资金的拨付、分配、管理和使用为主线,揭露应急救灾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规范意见、完善制度建设。重点关注是否专款专用、发放及时、足额拨付;有无弄虚作假、多报多领、挤占挪用、私分救灾补助资金;有无造成资金闲置或重大损失浪费等突出问题,注意发现违规违纪案件线索。

【组织实施】由社会保障审计处牵头,统一组织18个市县审计机关实施,分别对18个市县2013“海燕”台风应急救灾资金进行审计。2013年12月开始,2014年3月结束。

7.2010年度省级职业培训补贴资金审计

【审计目标】全面核查省级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分配和使用情况,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建议。

【审计重点】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分配和使用情况。重点关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私分职业培训补贴、资金闲置或重大损失浪费等突出问题,注意发现违规违纪案件线索。

【组织实施】由社会保障审计处组织实施,聘请中介机构人员参与审计。2013年12月开始,2014年3月结束。

(四)资源环境审计项目19个。

1.全省土地出让金审计(审计署统一组织)

【审计目标】待定

【审计重点】待定

【组织实施】由资源环境处牵头,组织各业务处对全省土地出让金情况进行审计。

2.海南省资源环境保护规划执行情况审计调查

审计目标以规划为载体,围绕规划执行绩效,检查监督规划执行结果和资源环境保护重点责任部门职责履行情况,揭露职能主管部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设性意见,为实现海南“绿色崛起”发挥保障作用。

审计重点检查评价我省资源环境保护相关规划的目标实现情况;检查资源环境保护重点责任部门的任务分解、计划指标下达、实施方案制定、措施落实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检查资源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检查评价资源环境保护重点项目建设和运营效果。

组织实施由资源环境审计处实施,2014年10月开始,12月结束。

(五)金融企业审计项目1个。

全省农村信用社2013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

【审计目标】从真实、合法、效益的要求出发,检查农信社涉农贷款产品的实际效果,检查2013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揭示农信社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审计重点】对省农信社本部及19个市县农信社、农村商业银行2013年的资产负债损益实施审计,重点关注新增贷款管理情况;涉农贷款真实性和涉农贷款产品的实际效果;2013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和问题贷款安全性。注重揭露违规贷款、涉农贷款数额不实、涉农贷款产品实际效果不佳、借款人挪用贷款、问题贷款整改不到位影响贷款安全等突出问题。

【组织实施】由企业审计处实施,聘请中介机构人员参与审计,对省农信社本部及19个市县农信社、农村商业银行2013年度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2014年4月开始,8月结束。根据省农信社提请对其高管人员进行换届审计的要求,本次审计结束后要整合利用前两年的审计成果,分别给省农信社理事长、主任、副主任、财务部门负责人出具审计报告。

(六)经济责任审计项目26个。

1.8个省管市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目标】客观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促进被审计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

【审计重点】以领导干部任期内权力运行和决策的重大事项为主线,关注被审计领导干部贯彻执行财经法律法规、省委和省政府关于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情况,重点审查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环境治理、生态效益、债务管理、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等方面情况,查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分清责任,切实推动问责追责,促进依法行政,廉洁从政。

【组织实施】儋州市委书记、原市长张琦、五指山市委书记宋少华、五指山市委副书记、市长陈振聪由经济责任审计处负责,白沙县委书记严正由教科文卫审计处负责、文昌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春梅由行政政法审计处负责、定安县委副书记、县长符立东由社会保障审计处负责,昌江县委副书记、县长符礼伟由企业审计处负责,琼中县委副书记、县长王琼龙由资源环境审计处负责。2014年1月开始,12月结束。

2.7个省属部门领导干部、5个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目标】以厅(局)长权力行使,经济职责履行情况为主线,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对厅(局)长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客观评价,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为干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任用干部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审计重点】按照“以权定责、以责定审、以审定评”的原则实施审计,根据被审计领导人需要负经济责任的权力运行和职责履行来确定审计重点内容,并对每项审计内容界定经济责任,做出客观评价。重点关注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有关经济工作决策部署情况、重大经济决策情况、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内部管理情况和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

【省属部门领导干部组织实施】原海南省政府驻广州办事处主任林泽锋同志由行政政法审计处负责、原海南省档案局(馆)局(馆)长、党组书记许计划同志由农业审计处负责、原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陈若玲同志、原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徐遵信同志由经济责任审计处负责、原海口海事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彭晓敏同志由金融审计处负责、原海南省直机关工委副书记王高海同志由财政审计处负责、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党组书记王卓同志由社会保障审计处负责。各处分别实施,2014年1月开始,12月结束。

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组织实施】海南省农业科学院院长(聘)、党委副书记肖邦森由农业审计处负责,海南省人民医院院长、党委书记李灼日由教科文卫审计处负责、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党委书记杜建玮由财政审计处负责、省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聘)张世有由资源环境审计处负责、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王艳萍由社会保障审计处负责。各处分别实施,2014年1月开始,12月结束。

3.6个省属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目标】以财务收支为基础,检查企业领导人任职期间企业经营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性,评价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

【审计重点】重点关注企业领导人员任职期间取得的主要业绩;企业财务状况;重大经营决策情况;内部管理情况;影响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组织实施】海南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吴亚春同志、原海南海宁经济发展总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贺胜胜同志、海南金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吉同志、海南省南海现代渔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叶宁同志、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建林同志由企业审计处分别实施,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建设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张雷鸣由经济责任审计处实施。2014年1月开始,12月结束。

附件:1.海南省审计厅2014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分解表
      2.海南省审计厅2014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时间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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